辽宁 再减12项行政收费 可为企业减负 2.2亿

2017-08-23 10:30:33 来源: 科技日报 作者: 郝晓明

一周新政

科技日报讯 (记者郝晓明)记者日前从辽宁省政府新闻办获悉,辽宁省财政厅出台了进一步清费政策措施,辽宁省省级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已从原来的32项调减至目前的20项,取消和停征的收费项预计全年可为企业减负2.2亿元。此举旨在切实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持续推进供给侧和“放管服”改革,积极支持辽宁省营商环境建设。

目前,辽宁省行政事业性收费63项,其中中央设立43项,省设立20项。在全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中,涉企24项,全部为中央设立,辽宁省无专门针对企业设立的收费项目。在减少12项收费中,取消人防工程四项费用等2项,停征镁资源保护费1项,调整有线电视初装费、有线电视月租费、工事使用费、公路路产赔(补)偿费、海蜇资源损失赔偿费等9项收费,保留养犬管理费、收费票据工本费等20项。

辽宁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将进一步加强收费目录清单常态化管理,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职责分工,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开公示制度执行管理,实施目录清单动态管理,增强时效性,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持续完善辽宁省收费项目目录内容,实行常态化公开,及时更新目录清单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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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符雪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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