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推出人才落户新政:先落户再就业,全家均可随迁

2018-06-13 16:46:31 来源: 科技日报 作者: 王海滨 王玉芳

中国科技网·科技日报讯(记者王海滨 通讯员王玉芳)先落户再就业,全家均可随迁;本科不超45周岁可直接落户;户籍接待窗口设立落户“绿色通道”,材料合格现场准迁;随迁子女入园入学,与太原市常住户籍人口享受同等教育待遇……6月12日,太原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太原市最新“放宽人才户口迁入”政策。

太原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和派出所指导支队支队长韩燕说:“新的落户政策主要有三大亮点,主要体现为‘三个更’”

政策更宽松。将学历迁入条件由原来的大专以上毕业生放宽到技校以上毕业生;增加了具备国民教育同等学历的人员也可落户的条件;将原来只可以随迁配偶、子女户口政策放宽到父母户口同时也可随迁;由原来只可以在人才市场集体户落户政策放宽至亲友家庭户;将原来人才迁入户口必须有合法稳定职业放宽到“先落户、后就业”。

流程更优化。将人才户口审批权限由原来的市级公安机关下发至分、县(市)级公安机关;将原来的只可以由分、县(市)级公安机关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延伸至全市六城区72个派出所全部都可办理。

手续更简便。由原来的高校毕业生申请迁入户口需要提供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的手续,简化为只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即可;取消了人才迁入需要交纳社会保险的手续;将原来申请亲属关系证明材料简化为户口簿信息可以证明的,一律不再另行提供证明。

降低人才落户门槛,三类人才可直接落户:专科以下学历年龄不超过40周岁(含),本科学历年龄不超过45周岁(含),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不受年龄限制;留学归国人员;具有中级(含相应职业资格)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师(含相应职业资格)及以上等级的技能人才。

完善各类人才的市民化待遇,人才户口迁入后,在本人或配偶名下的合法稳定住所落户的或在以本人或配偶名义租赁房屋的所在地公安派出所人才集体户落户的,且本人或配偶在本市有合法稳定职业的各类人才,其随迁子女入园入学,与太原市常住户籍人口享受同等教育待遇,执行时间从2019年秋季新学期开始。

让人才“引进来”,还要“留得住”。太原市对2018年1月1日后新入职各类企业和市县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在太原市落户且与太原市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三年劳动或聘用合同,并正常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取得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实行补贴。

对毕业三年内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世界排名前200名大学、教育部公布的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双一流”建设学科的硕士研究生、本科生,由太原市财政每月分别给予5000元、3000元、1500元的生活补助,补贴时间为五年。在太原市购买首套住房的,五年服务期满,分别给予20万、10万、5万元的购房补贴。从事项目研发、技术革新的,市财政一次性给予5—20万元的科研项目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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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滕继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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