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实施“11条”新政扶持“百千万”科技型企业

2018-06-14 17:43:46 来源: 科技日报 作者: 王建高 张永艳

青岛实施“11条”新政扶持“百千万”科技型企业

中国科技网·科技日报青岛6月14日电(记者王建高 通讯员张永艳)6月14日,在青岛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青岛市青岛市科技局局长姜波就青岛市政府《关于实施科技型企业培育“百千万”工程的意见》进行发布。

青岛市科技型企业培育“百千万”工程的“百”,是遴选100家以上高成长性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称“重点高企”)予以重点培育和扶持,助推企业实现快速发展;“千”,是持续培育5000家左右“千帆计划”企业(以下称“千帆企业”),加快“小升规”“企成高”;“万”,是通过重点高企和千帆企业的示范引领和各项政策的落实,服务带动超过10000家科技型小微企业尽快发展壮大。力争到2021年,高企突破4000家,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总量突破18000家。全市科技型企业进一步呈现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日益突出、“四新”领域企业加速涌现、支撑高质量发展更加高效的良好发展态势。

为实现这个目标,青岛市出台“11”条新的“政策包”扶持“百千万”科技型企业。

解决科技型企业融资难,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提升科技金融支撑服务能力。到2021年,科技型中小企业年度融资规模达到200亿元。加强对重点高企增信授信和贷款扶持。青岛市科技局与人民银行共同支持政策性担保公司和商业银行为重点高企提供担保和信贷服务。加强对千帆企业“首投”“首贷”“首保”扶持。按投资管理机构和商业银行对千帆企业的投资和贷款情况进行奖补,以保费补贴的方式鼓励千帆企业购买保险公司保证险产品增信获贷。

强化企业培育和壮大,加大对企业创新发展扶持。按孵化器培育高企数量和引进孵化海外高技术项目数量进行奖补。加大对企业创新平台建设、高企认定,关键核心专利池构建等方面的支持。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企业当年加计抵扣确认研发费用按一定比例给予奖励,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50%提高到75%。支持企业强化知识产权运营。对通过知识产权“贯标”和获省、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5-20万元一次性奖励,全面推广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专利权质押保险贷款政策。支持企业开展国际创新合作。重点对开展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建设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引进或共建国际技术转移机构和国际研发机构等给予支持。

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强化对企业的创新服务。降低企业创新成本。通过大型科学仪器共享、科技创新券、科技文献共享服务、知识产权托管等措施支持企业技术创新。鼓励高校院所开办创业学院,持续举办“千帆成长营”等系列培训活动,加快培养一批懂科技、善经营、悉金融的新型企业家。 “一业一策”扶持科技型企业加快发展,在资金、土地、人才等方面加大对重点领域科技企业保障扶持力度,建立重点高企“一对一”联系帮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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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谈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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