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出台金融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指导意见 丝绸之路经济带创新驱动发展试验区迎利好

2018-09-19 09:28:03 来源: 中国科技网·科技日报 作者: 朱彤

中国科技网·科技日报乌鲁木齐9月19日电  (记者朱彤)对新疆丝绸之路经济带创新驱动发展试验区建设来说,近日又有一大利好消息。记者19日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厅获悉,为了加快丝绸之路经济带创新驱动发展试验区建设,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新疆科技厅、新疆财政厅、新疆银监局、新疆证监局、新疆保监局联合出台《关于金融支持新疆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引导金融机构根据高新技术企业的不同成长阶段,分类施策、精准支持,加大对新疆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发展金融支持。

《指导意见》的出台是贯彻落实国家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也是引领支撑丝绸之路经济带创新驱动试验区建设的务实行动,将有助于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支持,促进新疆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发展,推动丝绸之路经济带创新试验区建设,为新疆产业转型升级、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指导意见》共四部分十七条,围绕缓解不同发展阶段高新技术企业融资难题,提出要全面摸清新疆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情况,根据高新技术企业的不同发展阶段,按照“大金融”理念,综合运用信贷、债权、股权、基金、租赁等融资模式,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精准化、个性化的金融服务。对于种子期、初创期的高新技术企业,探索通过建立完善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培育发展创业风险投资等方式,引入资金和管理援助,帮助其加快成长壮大;对成长期、成熟期的高新技术企业,通过加大银行信贷支持、探索投贷联动、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促进科技融资租赁等模式,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发展的融资支持。

为确保金融政策高效落地、精准支持,《指导意见》出台了六项具体保障措施。一是建立工作联动协调机制,加强跨部门的沟通协作、银企对接、政策宣传和专家把脉问诊,为金融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二是建立健全财税金融政策联动机制,用好用活国家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现有税收优惠政策,并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加快发展。三是鼓励设立科技金融专营机构,实行单独运营、单独管理、单独核算、单独考核,并在资源配置上给予倾斜,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针对性服务。四是打造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并推动建设“园区金融服务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动开展信用贷款业务。五是建立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推动在有条件的地区建立科技金融风险补偿专项资金,提高对科技金融风险的容忍度,科技金融不良贷款容忍度较普通贷款可提高至少2个百分点,科技金融信贷业务的拨备计提比例可设置为普通业务的2倍,建立科技信贷创新容错纠错或尽职免责机制。六是建立科技金融人才支撑体系等。

加载更多>>
责任编辑:孙玉松
广州发出全国首张城中村改造项目房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