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启动新一轮科技型企业三年行动计划

2018-10-25 19:51:19 来源: 科技日报 作者: 李丽云 冉孟

科技日报哈尔滨10月25日电(记者李丽云 实习生冉孟)记者10月25日从黑龙江省科技厅获悉,为进一步提高黑龙江省科技型企业的数量和质量,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向纵深发展,为现代化新龙江建设提供新动能。黑龙江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制定发布了《新一轮科技型企业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计划到2020年底,黑龙江省新注册科技型企业达到10000家、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500家、销售收入或估值5亿元以上的创新型领军企业达到50家以上。

据介绍,在新一轮“科技型企业三年行动”计划中,黑龙江省力求通过创新链和产业链、服务链、资金链对接,精准施策、精心培育,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服务重点产业项目建设。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构建多层次、分阶段、递进式的科技型企业成长体系。

为激励创新创业,黑龙江省支持科研人员和大学生创办科技型企业,支持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职或离岗创办科技型企业,在职创办企业取得的成绩可作为职称评审、岗位竞聘、考核等的重要依据。离岗创业期五年内保留人事关系,档案工资正常晋升,享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相关政策待遇。鼓励引导大学生积极创办科技型企业,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提供2年期一般额度为10万元的财政贴息贷款。通过黑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龙江科技英才”特殊支持计划支持各类人才创业,对入选“龙江科技英才”特殊支持计划的创新创业人才,省级财政给予每名入选者50万元资助。

黑龙江还鼓励引导科技型企业自建或与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合作组建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院士工作站等。每年择优遴选一批科技成果转化成效突出的企业科技创新基地,每个给予50万元资金支持。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实现成果产业化、产生经济效益较好、研发投入比例高的科技型企业,按照上年研发投入的10%、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给予补助。

黑龙江支持科技型企业围绕本省主导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发展,联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的牵头单位,给予100万元奖励。支持科技型企业积极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按获得国家财政资金实际支持额度的10%、原则上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标准予以资助。支持企业转化应用科技成果。鼓励黑龙江省企业转化科技成果,对购买科技成果技术交易到账金额在200万元以上的,给予3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补助。

黑龙江鼓励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向省内企业转化科技成果,技术交易到账金额在50万至200万元的,给予30%的奖励。对全省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产业化前景好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由黑龙江省级财政给予项目主持人及团队最高1000万元的扶持资金。支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建设,加强成果转化年度绩效考核,对业绩优秀的省级国家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分别给予100万元、200万元奖励资金。推动科技型企业上市(挂牌),对总部和主营业务均在黑龙江省的企业,在境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首发和借壳上市,以及境外主板、创业板首发上市的,省级财政一次性补助1000万元,在“新三板”挂牌的,省级财政一次性补助200万元。

黑龙江省2015年启动实施了第一轮“千户科技型企业三年行动计划”,促进了黑龙江省科技型企业发展壮大。在第一轮行动中,黑龙江省累计新注册成立科技型企业10440家,有107家科技型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超过2000万元,累计上市或挂牌科技型企业82家。在2018年前三季度,黑龙江省新注册成立科技型企业达287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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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华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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