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改革科技奖励制度 增设科技合作奖

2018-11-14 15:24:06 来源: 科技日报 作者: 龙跃梅 叶青

“在省科学技术奖现有三大奖种基础上增设突出贡献奖、科技合作奖”“将现行由科技人员申请报奖、推荐单位筛选推荐方式,改为由专家学者、组织机构、相关部门提名的制度”“授奖总数由不超过264项减少到不超过185项”。记者14日了解到,《广东省关于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的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外公布,其中提出了多项改革措施。

根据《方案》,在省科学技术奖现有三大奖种基础上增设突出贡献奖、科技合作奖。重组后,省科学技术奖包括突出贡献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科技合作奖等五大奖种。

“增设的科技合作奖高度契合了广东省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倡议,构建对外开放新格局的迫切需求。”广东省科技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本次改革还创新了评审制度。在定标方面,将分类制定以创新能力、创新质量、实际贡献为导向的评价指标体系。在定额方面,控制奖励数量,提高奖励质量,授奖总数由不超过264项减少到不超过185项。

在奖金标准方面,改革后奖金总额上限为7300万元,对比改革前增加了2800万元,增幅为62.2%,奖励力度比目前国家及已出台改革方案的兄弟省市稍大。

《方案》对奖励对象也有调整,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的奖励对象由“公民”改为“个人”。广东省科技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公民”改为“个人”,将更有利于鼓励为广东科技进步事业作出贡献的省外、港澳台、国外人士参与奖励评选活动。

另外,广东还大力鼓励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引导学术团体、行业协会、企业、基金会及个人等各种社会力量设立目标定位准确、专业特色鲜明的科学技术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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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何星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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