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对外能源投资及其影响”国际研讨会在京召开

2019-04-26 11:34:33 来源: 科技日报 作者: 华凌

中国科技网·科技日报北京4月26日电(记者华凌)4月25日,由中国人民大学和国际能源署联合主办、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能源与资源战略研究中心和中国人民大学国际能源战略研究中心联合承办的“中国对外能源投资及其影响”国际研讨会在北京召开。来自国家发改委、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中国石油集团、国家电网、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专家出席会议。

会议由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副院长、国际能源战略研究中心主任许勤华主持。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和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为本次研讨会提供支持。

国家能源局原副局长张玉清在致辞中表示,不断增长的化石能源需求、能源供需格局的重大变化、严峻的环境污染与排放等问题是各国共同面临的挑战。加强国际能源合作已成为实现共同发展、互利共赢的必然选择。在合作与发展的时代主题下,国家主席习近平提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以及“一带一路”倡议,为我们在能源领域开展国际合作提供了理念和制度框架。多年来,中国能源行业实施“走出去”战略,在世界范围内开展国际能源合作,也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中国企业开展国际能源合作时,以资源国的需求为出发点,根据双方的比较优势积极探索合作模式。不仅解决了资源国的能源发展问题,带动了当地的就业,改善了人民生活水平,也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实现了互利双赢。近年来,亚洲新兴国家发展势头强劲。同为发展中国家,中国与这些国家有很多关于加快发展的迫切需求和共同感受。与此同时,伴随着世界能源转型的大趋势,中国作为能源大国和负责任大国,也肩负着推动技术创新、促进地区能源转型、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任。通过与亚洲新兴国家加强能源合作,中国在加快自身产业结构升级的同时,也致力于与其他国家一道,推动清洁技术发展,提高能源效率,承担社会责任,使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的种子在各国落地生根。

国家能源局油气司原副司长、国际能源署署长高级顾问杨雷在致辞中强调,中国是亚洲新兴经济体能源产业的重要参与国,但投资比例仍然较低,具有很大的合作空间和潜力。中国参与这些国家的能源项目的质量也在不断提升。当前,获取资源的动因在下降,尊重东道国的需求和选择实现共同的可持续发展的推动力在不断增强,真正做到了送人玫瑰手有余香。国际社会对中国的海外能源投资也非常关注,积极的评价在不断增多,为我们更好地看待中国企业的投资行为和制定未来的投资计划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随后,国际能源署中国合作部副主任彭旦文博士就中国在亚洲新兴经济体的能源项目的参与做了专题报告。他指出,在2013-2022年间,中国企业为亚洲新兴非经合组织国家贡献了5400万千瓦的电力装机,占这些国家新增装机的15%,相当于中国同一时期新增装机的二十分之一。中国企业参与了油气产业链的各个领域的合作,从供给方面为全球市场做出了贡献。他发现,在中国对亚洲新兴经济体的油气投资中,相比石油,天然气扮演着更重要的角色。他强调,中国企业参与这一地区的能源合作项目源于多种因素的驱动,其中最重要的因素是“一带一路”倡议带来的商业机遇,其次是通过与这些国家的合作以提升本国的能源安全。他进一步提到,中国能源企业是亚洲新兴经济体电力项目的主要参与者,除投资外,还提供电力设备和工程建设服务。在油气领域,中国企业既是投资方也是工程建设商。中国企业提供的能源设备既有来自于中国国内制造商的,同样也不乏来自于他国制造商的。中国企业参与的能源项目为全球的能源产业提供了发展的机遇。他最后强调,在中国的海外能源投资过程中,国有企业相比民营企业更为活跃,这源于国有企业较强的经营能力和海外经验,但民营企业的重要性也在不断地提升。在某些领域如可再生能源方面,民营企业对中国的海外投资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与会专家对该专题报告进行了充分的肯定,并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了点评。国家发改委能源所副所长高世宪指出,中国过去几年在亚洲新兴经济体的能源投资逐步扩大,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在规模和质量上都取得了重要提升。在合作方式方面,中国企业从过去的注重独资发展到现在更加注重国际合作,也更注重与项目所在地民众的合作。中资企业在走出去的过程里面,社会责任和对于当地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识已经非常强烈。根据“一带一路”倡议里边提到的共商、共建、共享,中国的能源投资也使得当地的民众从中受益。

国家开发银行研究院资深经理纪飞峰表示,中国对亚洲新兴经济体的能源投资决策是综合考虑东道国的发展阶段、现实需求、经济合理性和资源禀赋而做出的。中国在可再生能源发展方面居于世界前列,但仍是一个以传统能源为主的国家。因此,在对亚洲新兴经济体的能源投资中,传统能源占了较大的比重,但未来可再生能源的份额将会不断上升,合作的空间也很广阔。

中国石油经济技术研究院副院长刘朝全指出,中国人长期的理念是“独乐了不如众乐乐”,中国对亚洲新兴经济体的能源投资也反映了这个理念。当前西方媒体对中国的海外能源投资存在误解,片面地认为是对资源的抢夺,事实上能源投资反映了中国和东道国在市场、技术、资金和能源安全保障方面的优势互补。中国油气企业在大部分的亚洲新兴经济体都进行投资,从最早的印尼到马来西亚、泰国、缅甸,再到中亚五国。合作项目遍布从勘探、管道到炼油的整个上下游产业链。中国在这些国家的能源投资也遇到一些问题,这与东道国的政策执行和国家治理能力的不完善有关。这些问题需要在未来的投资中通过政府和企业的进一步协商来解决。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信息部副部长景春梅强调,能源项目是推进中国“一带一路”的重要载体。中国在亚洲新兴经济体的能源投资不但符合“一带一路”的“共商、共建、共享”原则,也符合联合国“人人享有可持续能源”倡议的理念。中国正在构建“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这个伙伴关系是一个更为包容,更为宽松的能源合作的理想机制或者状态。它可以超越政治制度、意识形态、民族文化等等的一些障碍。能源伙伴关系注重多层次和多方位的能源俄合作,与所有有意愿的国家进行能源合作,合作的范围也将覆盖包括开发、运输、技术工程服务和人员智库研究等全产业链,并通过建设有效的区域能源治理机制,推动国际能源合作向低碳和绿色的方向发展。

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国际能源战略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旭表示,中国对亚洲新兴经济体的能源投资主要是立足于东道国的现实情况,充分尊重他们的发展需求。亚洲新兴经济体的国情呈现多样化的特征,即使存在相同的能源禀赋,但国家战略不同,从而导致对资源的开发和合作方式不同。中国企业在海外能源投资中获得了成长,取得了丰富的经验,也越来越注重社会责任。这在多方面都提升了中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为未来更好地开展国际合作打下有利的基础。

会中,与会专家还围绕“中国海外能源投资是否是转移剩余产能”、“中国海外能源技术的适应性和先进性的关系”、“中国政策性海外项目融资是否与中国产设备的强制使用进行捆绑”等问题进行了讨论。许勤华教授和与会专家认为,中国的海外能源投资并非是剩余产能的转移,而是根据东道国的政策和市场需求进行的合理的技术选择。中国企业更注重技术的适应性,即是否符合东道国国家的实际需要和当前发展阶段能承受的成本,并开始逐步引导更先进技术的使用。中国的海外能源项目融资并没有强制项目方使用中国产设备,而是面向全球产业链寻求合理的资源配置,这在专题报告中得到了充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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