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正式决定将福岛核污水排入大海!要让全世界埋单?
来源: 新华社、科技日报、经济日报等
编辑: 李俊霞
2021-04-13 09:29:57
今天早上(4月13日),日本政府召开内阁会议正式决定,福岛第一核电站核污水经过滤并稀释后将排入大海。这一消息迅速引起全球密切关注。有分析认为,核污水排入海洋会影响到全球鱼类迁徙、远洋渔业、人类健康乃至生态安全等方面,是涉及全球海洋生态和环境安全的国际问题,处理福岛核污水不能让世界埋单。


图源:NHK 

10年前,日本发生了毁灭性的“3·11”地震灾害,不仅引发了海啸,还导致福岛第一核电站发生核泄漏,并产生了大量用于冷却反应堆的受辐射核污水。

日本政府的这一决定,是经过了近10年的谋划最终做出的决策。这一决策是否安全,会为地球带来怎样的影响,反对方的主张与理由又是什么。熟悉福岛核电站处理水的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日本著名媒体科学记者在接受科技日报采访时详细介绍了核污染水情况。

现状:储存核污水的储存罐不够用了

2011年的福岛核电站事故,导致核燃料熔融脱落,烧穿原子炉炉底,核反应现在仍在进行之中。大量热量不断被释放出来,现在每天必须注水冷却炉温。虽然冷却水是循环使用的,但由于原子炉结构的损坏,来自周围山体的地下水也流入原子炉内,所以被核污染过的冷却水每天都在增加之中,每天新增150吨。这些核污染水被抽出后,经过处理后存储在污水罐中,到2022年夏,核电站内建造的137万吨储量的污水罐将全部被处理水占满。>>详情

目前,福岛核电站场地内存储了约123万吨经过ALPS装置处理过的核污染水,其中氚的总含量约为860万亿Bq(860TBq=860×10^12Bq)。由日本专家学者以及政府官员组成的关于多核素去除设备处理水对策小委员会(简称ALPS小委员会)提交的最终报告认为,除氚以外,经过“多核素去除设备”(简称ALPS)再次处理后,其他放射性物质都可以处理到限制值以下,所以建议政府参照此前制定的核电站正常运转时对周边居民造成的最大辐射量标准0.05mSv/年,批准每年排放氚含量为22万亿Bq(22TBq)的污染水,此时可能对人造成的辐射量估算为0.00001mSv/年。

福岛第一核电站的污水储水罐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主张:“排放入海”的成本最低、最便捷

日本政府从2013~2020年先后成立了“污染水处理对策委员会“和”ALPS小委员会“,前前后后召开了35次会议以及多场听证会,专门探讨这些污染水的处理办法。针对“排放入海”、“水蒸气排放”,“地层注入”,“地下掩埋”,“氢气排放”五种方式,从排放量、成本、工期、放射性污染规制,是否产生二次核废物等几个方面进行评估,最后得出的结论是,“排放入海”是最便宜、工期最短、不产生二次核废物的方法 。

其理由是,含有62种放射性物质的ALPS处理水在排放前将再次进行ALPS处理,处理前约72%超标的核污染水经过二次ALPS处理,除氚以外,其他各类放射性物质的浓度总和将低于法定的排放限制值。对目前暂无有效方法清除的氚,将把其浓度稀释到1500Bq/L(法定告知浓度为60000Bq/L)后排放入海,而且会把每年排放量的上限控制在氚22万亿Bq(22TBq=22×10^12Bq)内。22万亿Bq是福岛核电站第一反应堆事故前就制定的核电站正常运行时的氚排放限制目标值。按照这种排放规模,排放海域的辐射强度不会超过日本规定的1mSv/年法定值。

由于氚是核电站运转必定会产生的放射性物质,并且目前世界上还没有一个有效的技术来分离消除它,也没有排放的国际标准,都是各国按照自己制定的标准来排放的。

东京大学的国际法、海洋法专家西本健太郎表示,按照日本政府公布的排放方案,由于其氚的排放量并未达到给其他国家的环境造成损害的数量,所以就国际法层面而言,不会“马上”引发国际问题。但日本作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缔约国,具有保护和维护海洋环境的义务,所以有必要向国际社会做出充分的说明,说明此次的核污染水排放是处理福岛核电站事故中“能够使用的、且具有可实施性的最善手段”。

疑问:排放方案为何引起各方抗议?

单从数值上看,日本政府探讨中的这一方案,氚的排放量并不高,但是福岛县的多个地方议会、“全国渔业协同组合联合会”、“全国核爆受害者第二代团体联络协议会”以及多个环保组织等地方政府、团体及市民等依然高声反对,诟病不已。主要意见如下: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一) ALPS处理水并不只是氚超标

首先,目前污水罐中的核污染水并不只是氚一种核物质超标,而是约有72%的污染水其他物质都超标。2018年8月份以前,东电在提交的资料中一直声称经过ALPS处理后的污染水只有氚超标,是“氚水”,直到一张地方报纸《河北新报》以及自由记者木野龙逸的调查报道披露了ALPS处理水中其他放射性物质也超标的问题后,东电才承认碘129(半衰期157万年)、鎝99(半衰期6小时)、碳14(半衰期5730年)等放射性物质超标。这之后,东电将“氚水”改称为“ALPS处理水“,并承认目前存放在污水罐中的ALPS处理水有72%都超标,不能直接排放。但是,在媒体曝光之前,日本政府组织的专家委员会谁都没有发现这个问题。这一点正是导致民众对政府方案不相信的根源。

 而ALPS在设计上可处理的62种放射性物质中并不包含氚和碳14。

(二)经过再次ALPS处理后,真的能够保证其他放射性物质不再超标吗?

其次,反对方强烈要求东电提交经过二次处理后的核污染水检测报告。目前,东电方面还没有开始对ALPS处理水进行再处理,自然也未能公示任何再处理后的检测数据,而只是说ALPS是按照能够剔除除氚以外的62种放射性物质来设计的。但是,设计值不等于实际值,所以这种解释当然不能消除人们的担心——如果ALPS处理的实际值能够达到设计值的话,那么现在的近100万吨超标水又是从哪里冒出来的呢?

(三)污水罐真的没有地方可以再建了吗?

国际环境NGO组织FoE Japan指出在福岛核电站的第七、八号机组建设预定地、埋土场及周边有一块约800×800平米的短期内不可能用于它途的土地可以用于建造污水罐。如果建造类似于储油罐的20个大型污水罐,按照目前150吨/日的污水增加速度,这些污水罐大约可以存储48年的污水量。考虑到氚的半衰期为12.43年,48年后再来排放ALPS处理水,那么最早出现的那批核污染水的氚浓度大约会降至最初的1/32,对环境造成的损害将大为减轻。

按照核事故处理的国际准则,事故处理国必须尽最大的努力,用最善的手段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所以FoE Japan认为日本并没有做到最善,还有可努力的空间。

(四)氚对人体的危害真的小吗?

对于氚,科学界的意见是存在分歧的。

由于氚的最大能量为18.6keV(kev即1000电子伏特),平均能量为5.7 keV,其放射的β射线穿透能力较弱,在水中最大射程为6μm,在空气中最大射程仅为5mm,所以通常认为氚从外部对人造成辐射的可能性不大,只有进入人体,才有可能从人体内部对人造成辐射损害。日本政府所持的也是这种观点。

但是反对方的意见认为,有调查报告显示在氚的排放量较多的核电站周围,白血病及其新生儿死亡率要高于其他地区。另外,日本产业医科大学马田敏幸教授在小鼠实验中,为小鼠腹部注射270MBq(=270×10^6Bq)的氚污染水,让小鼠获得相当于3Gy的低线量辐射,结果发现小鼠脾细胞的TCR遗传基因组突变率较对照组出现上升。所以如果人饮用或吸入氚污染水或气体,或者食用了累积在食物中的氚污染有机物,就有可能对人体造成辐射损害。

日本,福岛核污染物。图片来源:东方IC

思考:如何证明福岛核电站的污水可达标排放?

关于福岛核电站核污染水排放入海的问题,应该从国际法、日本政府方案,反对方指出的问题这三方面来分析。

如果真的只是氚超标,其他放射性物质总和都低于排放标准的含氚污染水的话,只要排放量限制得当,国际社会是接受的,各国也是这样做的。可是,如何证明福岛核电站的污染水做到了这一点?

在东电隐瞒放射性物质数据的时候,日本政府的专家委员会并没有指出这一问题,所以人们有理由不相信东电“经过再次ALPS处理,除氚以外其他核物质的浓度之和会低于排放标准”的说法。

就国际法而言,现有《国际海洋公约》等国际法中对于通过船舶搬运、海上投弃核废弃物有明确的规定,但对来自陆地流入海洋的核污染水并无明确的数值规定,只对各国政府要求需尽“最善”的努力,尽量减少核物质的海洋排放。所以各国政府都是各自裁量,按照各自的标准在排放含氚水。只要没有给邻国造成明确的伤害,就没有国际法规能够明确制止。

就日本政府而言,它的想法无非就是,近10年来已经实施了各种能够想到的办法,国际法要求的最善的努力我做了,能做的去污处理也都做了,可现在污水罐要装满了,我没有办法了,只好排放入海了。况且我每年计划排放的数量比其他国家正在运转中的核电站排放得还要少,所以我不应该受到谴责。

环保组织认为,日本现在排放主要问题有三点:

(一)目前的ALPS处理水,不仅氚超标,其他许多核物质都超标。没有证据证明经过ALPS再次处理,就能让核物质含量不超标,况且这些污染水中还有ALPS根本没有碳14;

(二)核电站内还有空地可以建造可存放48年分污水的污水罐,日本政府的努力还不够,还没有达到“最善”;

(三)有研究结果说明,氚的低强度辐射对人体也并不安全。>>详情

资料图 图源:人民视觉

中国外交部:这种做法极其不负责任

9日,日本拟将福岛核污水排放至太平洋的消息一出,各国纷纷表态。中国外交部发言人赵立坚于9日表示,日本政府应当深入评估福岛核电站含氚废水处理方案可能带来的影响,主动及时地以严格准确、公开透明的方式披露信息,在与周边国家充分协商的基础上慎重决策。

4月12日,赵立坚在就日本拟决定核废水排海事答记者问时再次强调“此事关系重大,日方应对国际公共利益负责”。他表示,中方已通过外交渠道向日方表明严重关切,要求日方切实以负责任的态度,审慎对待福岛核电站核废水处置问题。

4月13日,日本政府决定以海洋排放方式处置福岛核电站事故核废水。作为日本近邻和利益攸关方,中方对此表示严重关切。福岛核电站事故核废水处置问题不只是日本国内问题。我们强烈敦促日方认清自身责任,秉持科学态度,履行国际义务,对国际社会、周边国家以及本国国民的严重关切作出应有回应。>>详情

而另一近邻国韩国对此同样态度明确。

韩国媒体称,韩国强烈谴责日本将核污水排进大海的行为,并称对于核污水的处理问题日本不应该自行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