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法国政府上报的法国2008至2012年二氧化碳(CO2)排放指标计划获得欧盟委员会审核通过,意味着根据该份计划,今后5年内法国工业界获得的CO2准排放量总指标为1亿3280万吨/年。
此次获得欧盟委员会审核批准的法国这份今后5年CO2排放计划是法国政府今年1月初提交的,该计划与法国去年11月底撤回的首份计划相比,CO2年排放量指标降低了2280万吨。也正是由于有了这一重大变动,法国的这份计划得到了欧盟委员会的批准。而同样是在今天接受审核的波兰和捷克两国提交的计划,被欧盟委员会分别要求降低各自计划中所申报的CO2年排放量指标的26.7%和14.8%,将两国未来5年内CO2年排放量控制在2亿850万吨和8680万吨的范围之内。
随着温室效应对全球气候的影响,世界各国都越来越重视温室气体的减排,根据《京都议定书》的规定,欧盟(当时为15国)到2012年将实现与1990年相比温室气体减排8%的目标。而欧盟委员会对各成员国上报的未来5年各国CO2气体排放计划的审批,也是在欧盟实施了2005到2007年首个CO2排放指标计划的经验基础上推行的第二个指标计划。
欧盟各国上报的计划是各国在对本国的CO
2气体排放大户行业(如冶金业、矿业、造
纸业、炼油业和发电厂等)的实际排放情况、减排能力和潜力等指数综合估算后所汇总做出的指标预算。欧盟及其成员国政府希望通过明确指标并附以相关奖惩措施的方法来鼓励越来越多的相关行业和企业来推广、使用绿色环保新技术等各项措施来降低各自的CO
2气体的排放,从而从整体上来降低各成
员国和欧盟的CO2气体的排放总量。因为有关研究报告显示,这些排放大户行业所排放的CO2总量占欧洲CO2排放总量的近一半。
按照欧盟关于行业和企业CO2排放指标计划的相关奖惩措施的规定,各国根据本国各相关行业和企业的实际情况给各企业制定相应的CO2排放指标,对于那些通过运用“洁净技术”等手段使得自己的CO2年排放指标有剩余的企业,可以通过欧盟统一的市场将自己剩余的指标出售给那些排放超标的企业。而那些超标的企业除了需要在市场上通过市场协议价购买其他企业出售的剩余排放指标外,还要支付每吨每年100欧元的处罚。
据统计,欧盟自2005年开始首次推出这样的要求各国制定CO2排放指标计划以来,各国的这些排放大户行业所排放的CO2气体总量都有所下降。如法国,2005年的指标为1亿5650万吨,而实际排放量为1亿3130万吨;此次制定并获得通过的未来5年排放指标计划,今后每年的指标为1亿3280万吨,从绝对数字上看高于2005年的实际排放总量,但其中有510万吨的指标是给了2005至2007年的那份计划中没有涉及、覆盖的新的行业领域。(本报巴黎3月26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