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美国环保署(EPA)发起了能源之星认证项目。如同所有的志愿标准一样,能源之星是一个认证标志项目,它依赖根据既定方法测试其产品并报告结果的公司。一个满足或超过基本能源指标的产品可以标上一个指示其能效特征的特殊标志。该产品还可以列名在能源之星网站上,便于消费者对比性能大致相同的产品,进而选择能效较高的产品。
2001年7月,总统布什签署了执行法令13221,即“1瓦待机”的法令,该法令专门针对待机能耗问题。根据这个法令,各个联邦局只能购买符合联邦能源管理规划(FEMP)待机能耗标准的产品,将待机能耗不达标的产品置于联邦政府采购范围之外。同时,在政策的扶持上,对销售或购买超高能效的冰箱/冷柜和洗衣机进行税收优惠。
欧盟:针对“1瓦计划”,欧盟已经与电器制造商达成数项减少待机能耗协定,如针对电视机、DVD(1997)、音响设备(1999年)、电视机(2003新承诺)等项目,已经与产业协会达成协定;此外针对电源适配器、机顶盒等项目也制订了相关规则。而且欧盟对产品的能效要求也越来越严格,2003年8月欧洲委员会通过了《能耗产品生态设计指令(草案)》,引入了“生命周期环境影响评估”的概念,规定在产品设计时制造商或进口商应对产品在整个生命周期内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进行评估。同时,该欧盟指令涵盖的产品范围已经从电子电气产品扩展到所有用能终端产品,并于2004年12月31日起正式实施了待机能耗标准,凡不符合该标准的产品将不能进入欧盟市场。
EUEco标签、EnergyPlus、高能效电器小组(GEEA)、德国的蓝色天使和北欧天鹅也已经问世。并且欧盟将制订更严格节能新法案重点关注家电产品,欲在2020年前完成节能20%%的目标。这项法案旨在帮助欧盟每年削减1000亿欧元能源支出,同时把欧洲的环保标准推广至全球。新节能法案实施后,进入欧盟市场的全部汽车、电子产品等都必须符合更苛刻的节能标准。
澳大利亚:澳大利亚的能源之星主要针对办公设备和消费电子产品。涵盖待机能耗规定的能效标准于2006年针对于电源适配器、机顶盒、电视机等项目与2007年其他家用娱乐电器、电脑、显示器等产品开始实施。
澳大利亚政府对于电器待机能耗的规定,采取两阶段实施:第一阶段,2006年以前,大多数产品须达到4瓦待机能耗与1瓦关闭能耗的目标;第二阶段,实施涵盖所有产品的强制规定,规定大多数产品必须达到1瓦待机能耗与0.3瓦关闭能耗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