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保护性耕作的核心技术,必须要统一认识,准确把握三点:一是必须取消铧式犁耕翻;二是免耕播种,尽可能少耕地,即使是播种时也要尽量减少对土壤的扰动;三是播种时必须要有大量秸秆残茬覆盖大面积的地表,地表覆盖达不到三个“三”(30%%秸秆量或1/3秸秆高留茬、30%%秸秆覆盖率)就不能算作保护性耕作。至于保护性耕作的其它配套技术,如深松和病虫草害防治技术等的应用,则要根据当地气候、土壤及种植模式等条件灵活掌握。要注意防止将地膜覆盖、等高种植等耕作措施与保护性耕作等同,“泛化”保护性耕作的倾向;也要防止简单将保护性耕作等同于秸秆还田等狭隘观点。各地在把握好核心技术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大胆探索适应当地情况的技术体系,稳步推进保护性耕作的发展。
加快适应不同类型区、不同作物的保护性耕作技术模式、病虫草害防治方法、配套机具等方面的试验创新,是解决我国保护性耕作示范推广中的关键问题,支持和保障保护性耕作技术广泛应用的重要举措。因此,必须树立创新意识,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坚持农机农艺结合,产、学、研、推结合,技术和项目结合,试验和示范结合,整合资源优势,打破行业界限,建立起管理、科研、开发、生产、推广、服务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开展跨行业、跨学科的试验、引进、研发和联合攻关,通过工作创新,解决实际问题,为保护性耕作的示范与推广奠定坚实的技术和物质基础。
今年,围绕“十五”国家科技攻关计划,将列项支持开展一年两熟区少耕除草与播种机具的技术攻关和研究。同时,启动保护性耕作技术创新行动计划,在黄土高原一年一熟、东北冷凉风沙、农牧交错、华北两茬平作、西北风沙源头等五大类型区,以示范县为依托,建立7个技术创新试验区,组织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和技术推广,鉴定单位的农机、农艺专家,开展杂草控制技术、小杂粮保护性耕作技术体系、病虫害防控技术、垄作保护性耕作技术体系等方面的试验创新,带动各地开展技术创新工作,支持、指导保护性耕作示范区建设和技术推广工作。组织专家对有关省区的技术创新实施方案进行评审,落实有关工作。
各省农机管理部门,通过开展对比试验,深化和完善技术体系,为保护性耕作项目实施和技术推广积累科学依据。在做好示范县建设工作的同时,制定规划,建立省里的技术创新试验点,先期开展技术试验和研究,为新建国家示范县奠定基础。今后在立项中,要优先选建有技术试验示范基础的县、市。
在去年小麦免耕播种机试验选型工作的基础上,今年继续组织开展保护性耕作机具试验选型工作。由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牵头,组织甘肃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和天津市农机鉴定站,开展玉米免耕播种机试验选型工作。选型仍采用企业自愿报名参加的方式,选型推荐结果向社会公布。纳入部选型推荐的机具,示范区原则上选用推荐产品。对未纳入部选型的其他配套机具,也要组织选型推荐,严把质量关。今年,还要推动有关保护性耕作的技术规范、检测方法和作业质量标准的制订工作,加大对保护性耕作有关标准的立项支持力度,加强已立项标准的督促、审定工作,加快保护性耕作行业标准工作进度。各地要积极组织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的立项、研究和制修订工作,逐步建立起保护性耕作技术的标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