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范建)
农业部日前发出《关于切实做好农民负担监督卡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适应农村税费改革试点逐步深化的新情况,切实做好农民负担监督卡管理工作,推动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深入开展。
《通知》要求,各级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要根据农民承担税费、劳务项目变化情况,及时进行监督卡内容的调整和规范工作。监督卡的内容和格式由省级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确定,并统一组织印制。
《通知》强调,凡未将监督卡发放到户的,农民有权拒缴税费和拒绝出工。农民凭卡上交税费后,有关部门要立即开具省级统一的票据。省级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要把监督卡制度的落实情况列入农民负担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专项检查。凡由于不实行监督卡制度造成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的,除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外,还要追究有关部门、单位主要领导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