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2月9日电
今天,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通报,环保总局要求全国环保系统立即落实《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坚决制止电站项目无序建设意见的紧急通知》精神,依法对在建和拟建电站项目的环评进行清查。严肃查处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准入条件,尤其是未经环评审批就擅自建设的电站项目。
潘岳说,从今年1月至11月,环保总局已受理200个电站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装机总量为17559万千瓦,已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94个,装机总量为8082万千瓦。若200个项目全部上马,预计将增耗煤量4亿吨/年以上,新增SO2和烟尘排放量500万吨/年和5326万吨/年以上,必造成严重环境污染。
潘岳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局重点做好三项工作:一是对未报批或未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在建项目,立即停止建设并办理环评审批;对不符合环保要求或环保部门未审批项目,不得建设;对已运行的违法违规项目,严肃处理,限期整改不具备环保条件项目,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停止运行。二是未按要求处理违法违规项目和未及时补办环评审批项目单位及上级公司,其申报的电站项目环评审批申请一律不予受理。三是各级环保部门加强对已批准在建项目地督查。
潘岳对今后建设电站的环评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对已超容量区域,加大污染源治理,采取严格削减措施;二是严格按国家产业政策和清洁生产要求,促进建设高容量、参数项目;三是对水资源紧张的北方地区,严禁取用地下水,鼓励使用城市中水和矿井疏干水;四是严格审批不符合城市总体和环境规划,位于大中城市建成区、规划区内的火电厂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