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在北京某医院发生的丈夫拒签导致孕妇死亡,很多媒体质疑医院不签字就不手术的做法,有媒体也援引了欧美国家也有不签字就进行手术的情况,但是中国的法学专家认为现行的法律没什么纰漏。对此,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表示,“我们对这个事件的发生感到非常遗憾,对患者的死亡,我们向她的家人表示深切的同情。事件发生之后,媒体和公众就手术之前签字的环节出现了一些不同的争议,我们理解公众的一些想法和建议。
卫生部召集了20多位法律和医疗方面的专家,就这个案件引发的问题进行了专题的讨论。有些人提出来,对签字的制度进行修改,甚至取消这个制度。专家对这个事件以及这个制度提出了意见,我给大家简要地作个介绍。与会专家认为,手术和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这种签字制度,设立的初衷是为了保障患者的权利,对医疗机构而言,是必须履行的义务。患者在治疗过程当中,应当有自主选择的权利,手术之前,签字同意制度体现了对生命的尊重,同时也可以有效防止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滥用权力。我们国家现行的签字制度是符合知情同意的原则,也符合国际惯例。绝大多数国家目前也是实行了手术签字的制度。
专家同时指出,这个签字制度并不意味着责任的转移。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得到患方的签字,只能说明患方同意实施医疗行为,并不能免去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一旦违反医疗原则所应承担的责任。也就是说,患方的签字并不意味着要承担所有不利的后果。公众特别是患者在接受医疗服务的时候,应该正确理解签字制度的设立意义,同时也要求医疗机构在履行手术前签字同意义务的时候,应该给患者和家属讲清医疗风险所在,讲清这个签字制度的本意,以及医疗过程当中,医务人员应该遵守的原则和治疗的方式。这样就可以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
关于这个具体事件的处理,卫生部要求北京市卫生局和当事的医疗机构,要依据事实,依法公正地处理。要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