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网站地图
设为首页
toBig5  
科技日报 经济特刊 创新周刊 计算机周刊 产经周刊 教育周刊 绿色周刊 医药周刊 区域周刊 中国园区
走近863 发现求索 星火燎原 科技奥运 技术市场 科技交流 科技要闻 关于我们 欢迎订报 广告刊例
 
    首页>>>电子报首页>>>科技日报>>>振兴东北  
从起点平等开始产权改革
起点平等并不等于“只分不卖”

文•秦晖
    有人把我的国企产权改革主张简化为“只分不卖”、“民主先行”。这种归纳是有误差的。我的确相信,公正的改革应当“在起点平等之下产生最初的所有者,在(竞争)规则平等之下产生最终的所有者”。

  我认为产权改革不能追求所谓的“最优配置”而只能追求最公平的配置,配置的“优化”应该在产权明晰后通过公平的市场竞争来实现,在此之前以权力指定“优者”并使其拥有特殊“配置”是不合理的。

  但是,起点平等并不等于“只分不卖”。由于过去“左右”两边都借斥责“证券私有化”来否定起点平等与公共参与,我们不能不澄清与此有关的事实:实现了证券私有化的捷克是中东欧发展得最好的国家之一,而为人诟病的俄罗斯虽然声称搞了,却并没有真正搞过证券私有化。

  但是,我们并没有忽视这种方式的局限性,包括捷克1997年后显现的公司治理问题。我们更没有“只分不卖”的主张,实际上只要在公共选择的原则下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像捷克那样在公民中进行平等的初始分配以产生“卖者”,或像匈牙利那样由一个具有充分的公共选择-监督代理功能的政府把公共资产变现后用于提供转轨时期的公共服务与社会保障所需,都是可以的。

  起点平等也并不等于起点平均

  起点平等也并不等于起点平均,毋宁说它更强调起点的公正与清白:只要在转轨中能够制约权力,尽量避免“抢来本钱做买卖”,在此过程中各阶层都有利益表达的机制,都有集体谈判的功能与参与博弈的途径,在公共资产的处置上能够发出自己的声音,争取自己的诉求,那么,由此形成的配置即使最终并不平均,也会为公众所认可,所愿意接受,从而具有公信力,具有不仅是成文法而且是自然法意义上的(即道义上的)合法性,不至于一有风吹草动就产生翻盘的社会冲动———那么从最基本的底线上讲,这样的配置也可以被认为是接近于起点平等的。

  (作者为清华大学人文学院教授,原载于《南方周末》,本报有删节)

  

  

  

  

前一篇 后一篇

相关文章>>>

关闭窗口

 

|法律声明|用户信息反馈|主编信箱|常见问题|网站信箱|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禁止做任何连接和镜像
科技日报电子版编辑部制作

技术支持:北大方正翔宇ICS内容发布系统
电话:58884112 FAX:58884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