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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认真学习贯彻《关于新闻采编人员从业管理的规定》

记者刘恕 赵雪
   本报北京3月24日电 中宣部、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发出《关于新闻采编人员从业管理的规定(试行)》后,本报编委会今天组织报社有关部门学习讨论。总编辑陈泉涌在会上强调,科技日报社的全体编辑记者要认真学习《规定》,坚决贯彻落实,切实规范采编人员的行为,维护新闻工作者的良好形象,促进科技日报社的健康发展。

  与会者认为,认真贯彻落实《规定》,对于新闻界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深入开展“三项教育”活动具有重要意义,对于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规范新闻采编人员的行为是十分必要的。我们要自觉地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自觉地贯彻“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自觉地实践“三贴近”,坚持新闻真实、客观、公正的原则,坚决杜绝各种虚假新闻、有偿新闻和低俗报道。

  编委会要求,报社要坚决贯彻落实《规定》,严格规范新闻采编人员证件的管理和使用,严格执行新闻报道与经营活动分开的规定。科技日报社全体编辑和记者要珍惜本报的声誉,共产党员要在执行规定中发挥表率和示范作用,大力弘扬新闻职业精神,严格遵守新闻职业道德,自觉地接受社会的监督。每位记者编辑必须以对党、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完成每一次采访,编好每一块版面,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强、思想好、业务精、作风正的高素质新闻队伍。

  编委会还结合本报实际,对贯彻落实《规定》提出了具体措施。为了接受群众监督,严防假冒记者的欺诈行为,近期本报将把所有采编人员的姓名和照片在科技日报社网站上公布,每天在版面的固定位置公布本报网址、举报电话以及广告代理公司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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