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4月3日电(记者 罗晖 实习生 李卫卫)
“如果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认为这样做是错的,不是没有拆除的可能。”4月1日,在圆明园生态与遗址保护研讨会上,国家环保总局环评管理司司长牟广丰对未经环境影响评价,擅自开工的圆明园塑料衬垫防渗工程未来命运作了如上估计。
连日来,圆明园防渗工程算是犯了众怒。4月1日的研讨会,也因圆明园和北京市海淀区有关部门放弃话语权而变成了声讨会。但讨伐之余,这项耗资1亿多元、接近尾声的工程如何处置,成了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拆吧,这1亿多元就毫无疑问地损失了;不拆吧,专家说了,将来的损失会更大,而且生态损失和文化破坏是无法用金钱计算的。
今天,记者意外地接到了兰州大学张正春教授主动打来的电话,而要不是他把这件事“捅”出来,恐怕厚厚的塑料布就要“悄然”铺在圆明园湖底了。他主动致电《科技日报》,是为了通过本报呼吁政府部门、环保人士以及社会公众,更多地把目光集中到如何对此事进行科学决策上来。张正春认为,最近有些人的情绪过于激动,言辞也有过激之处,现在当务之急是要心平气和地、更理性地研究解决之道。
如今,圆明园面临十字路口。作为皇家园林,圆明园的水究竟该怎么保护?现在铺设的防渗膜垫底对于自然湖是否最佳选择?怎样才能做到在保护遗址和湖底生态系统的前提下,科学防止湖水渗漏?科学决策该如何进行?拆与不拆到底谁说了算?
很多专家认为,科学决策首先必须保证程序上的正义。牟广丰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第一步是先停下来,之后由有资质的环评部门做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了防止环评“只是走程序,变成补手续”,国家环保总局将按照规定对进行环境评价的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并在环评报告书提交之后,举办专门的听证会对报告进行听证。至于怎样处理要看评估的结论。
而民间环保组织自然之友的会长、全国政协委员梁从诫关注的是,圆明园不仅是圆明园管理处的圆明园,也不仅是海淀区的圆明园,它是全北京的圆明园,全中国的圆明园。这样重大的一个举措,要不要事先让公众知道、公众有没有知情权,公众有没有表明意见的权利。他认为,如果圆明园工程的决策过程能够让公众知情,并发表意见,将为以后的大型项目的科学决策起到示范作用。
来自北京工商大学人文学院的胡星斗教授也分析说:“环境从经济学角度来讲存在着公共性质。有可能对公共物品存在着滥用、不珍惜的状况,所以对环境这样公共物品的决策我认为应该更多地听取民间和公众的意见。”
据知情者介绍,此次圆明园工程的起因是水价的上涨,而水价上涨对像圆明园这样的用水景区会产生什么影响,在当初的决策时被忽略掉了。于是,有专家认为,科学决策必须从整体上考虑。
问题的关键还在于,除了圆明园,还有些项目甚至是重点项目正在或者准备做类似的防渗处理。这些工程又该怎么办呢?首都师范大学生物系的高武教授说,圆明园在防渗衬底之前,北京有些河道已经作了防渗漏处理,规模比较大的是玉渊潭到颐和园一段。根据他们所作的生物试验,防渗前后不管是生物的多样性还是生态环境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圆明园这件事涉及哪些学术问题,什么才是判断对错的科学标准,如何才能保证决策的科学性,这些问题应该在《科技日报》上展开讨论。”张正春恳切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