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派———加大执法力度曾筱清(中央财经大学法律系金融法副教授):
预售房制度出了问题,不是说预售房制度本身好与不好,而是在制度实施过程中不断完善的问题。
这项制度需要完善的话,涉及到关于在预售过程中对预售市场的管理问题,涉及到解决销售过程中关于信息不对称、网上销售商品房以及合同条款细化的问题。最重要的一点是加大执法力度,在处罚手段上应该更强硬一些。
提高进入门槛陈旭(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
现在房地产行业进入门槛太低了,项目公司满天飞。国家监管部门对从事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进入门槛要提高,不能两三千万的注册资本就可以开房地产公司了。
现在也有一些开发商开始考虑商品房要实行售后三包,也已经有企业提出这样的设想。我们的发展方向不管是现售还是预售,售后服务一定要保障。融资渠道多元化巴曙松(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所长):目前房屋预售制度实际上隐含着一种融资安排,即购房人在房屋预售时就向开发商付款,这部分资金实际上成了开发商自有资金的一部分。房地产行业资金来源过于依赖银行贷款,融资渠道多元化才能改变目前紧缩力度过大、地产行业大起大落的状况。可以考虑房屋预售款第三方监管制度,也就是房屋的预售款放在一个银行共管的账号中,何时给开发商应该征询工料测量师行和律师的意见,认可后才能交给开发商。不同地区应当有不同门槛。
———取消派———利于市场健康发展刘亚兵(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秘书长):
在过去相当一段时间里,预售制度缓解了住房供需矛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现在,这一制度已不适应当前房地产业发展的需要,甚至产生了严重的负面影响,不利于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所以,取消预售制度有利于市场的宏观调控、市场的健康发展,有利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还消费者合法权益张明(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
我国现行的商品房预售制度的种种弊端,是引发大量投诉、潜伏着社会不安定因素的重要原因。现行期房销售制度违反一般的市场规则,一是市场主体准入,一个没有验收合格的商品进入市场销售,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财产安全权、不公平交易权、赔偿权、选择权,使消费者在保险等环节中都不能按照消费者意愿来选择,即使消费者应该获得的权利,在产生纠纷以后,其解决途径消费者也无法选择。所以说它的弊端是很多的,购房消费者的权益不能得到完全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