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国家环保总局环评司负责人近日通报,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责令北京大学环境影响评价室进行3个月限期整改。
这位负责人说,根据北京市环保局调查,北京大学环评室今年编制的《自由小镇住宅小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宝山新村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北京市大兴区兴达中学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等环评报告存在选用标准、引用资料错误,项目选址周边污染源及规划情况调查不全,建设项目情况或环境现状描述失实,未对清洁能源使用进行可靠性分析等问题。
他说,到明年初环保总局将出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评估、验收及审批行为准则与督察办法》,规范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工作。环保总局将对全国环评单位进行整顿,对片面追求经济效益,置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放松质量管理甚至没有质量保证的环评单位,继续予以通报批评,直至吊销职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