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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化工石化项目环境风险大排查行动完成
7555个项目45%为重大环境风险源

记者 李禾
    本报北京7月11日电 “松花江事件后启动的全国化工石化项目环境风险大排查行动已告完成。结果显示,总投资近10152亿元的7555个化工石化建设项目中,81%%布设在江河水域、人口密集区等环境敏感区域;45%%为重大风险源,我国化工石化行业存在着严重的布局性环境风险。”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今天说。

  潘岳说,排查的7555个项目中,布设在江、河、湖、海、水库沿岸的共1354个,占17.9%;布设于城市附近或人口稠密区的2489个,占32.4%;布设于饮用水源保护区上游10公里内的280个,占3.7%;布设于大江大河干流的535个,占7%;布设于南水北调水源地及沿线的100个,占1.3%;布设于三峡库区的项目86个,占1.1%%。在127个国家级项目中,布设在江河湖海沿岸的占68.5%;布设于城市附近或人口稠密区的占42.7%;布设于生活、生产水源取水口或自然保护区、重要渔业水域和珍稀水生物栖息地的占29.1%。

  潘岳认为,我国化工石化行业存在着严重的布局性环境风险,相应的防范机制有明显缺陷,这是去年以来突发性水环境污染事故激增的根本原因。这些环境风险,是过去数十年中因产业布局不合理累积而成的,无法在短时间内彻底解决,只能通过加强环境安全防范措施,调整产业结构逐步予以补救。对于措施不力又有重大环境风险隐患的,要立即采取措施整改,环保部门已责令3745家企业进行整改,49家企业落实搬迁;环境风险评价内容、应急预案、应急监测体系和风险防范措施不完善的,要在限定期限内补充完善;由于历史原因形成的布局不合理园区和企业,要通过“以新带老”、整改、搬迁、关闭及产业结构调整等措施改进完善。不完成的,不批准其上新建设项目。

  潘岳说,虽然通过这次环境风险排查,将为7555个项目新增环境风险投资140.5亿元,一大批对区域有重大环境影响的化工石化企业的风险防范措施得以强化,但是被动的补救措施远不足以遏制目前突发性环境事故的激增势头。此次排查结果凸现了我国环评存在的弊病。这些项目,单个来看环保标准都是合格的,有的甚至达到了先进水平;但从整个区域规划上看,这么多项目挤在一起又是不合理的,区域环境容量无法承受。现有环评制度只能够对单个建设项目作评价,不能对项目所在的区域、行业发展规划作评价,造成了“先进环保项目”引发“重大环境事故”的悖论。

  潘岳说,要从根本上扭转这一局面,应对区域和化工石化行业的有关规划进行环评,使环保提前介入宏观决策,从事后补救走向事前预防。但是,《环评法》中虽然提出了规划环评的原则,但未说明实施方法与操作细则;规划与项目审批机制错位,一些重大规划由地方政府审批,规划中项目却由国家部门审批、核准,宏观规划和微观项目在审批机制上倒挂,规划环评作用难以充分发挥。我国正处于新一轮的高速经济增长,化工石化行业是增长的主力军。不立即修改环评法,不立即实施规划环评,从整体上预防环境风险就很难实现,新的环境风险仍会存在。这是环保工作在新时期面临的最严峻的挑战。

  据悉,此次排查的7555个项目中,国家级项目127个,由环保总局和各省级环保局排查;省级及以下项目7428个,由各地环保部门排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也排查了所属企业的155个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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