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渔民正在打捞污染致死的鱼

▲专家在为村民诊断

▲工厂向外排出 大量有毒废水
“近年来,我每年都收到这样的贺年卡———一千人,甚至几千人联合署名给我寄来的贺卡。过新年收到传达朋友祝福的贺年卡是件很欣慰的事,但我收到这种贺年卡感到的却是心酸、自责……深感作为一个环境与健康工作者,自己并没有尽到责任。”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研究员、博导高增林沉痛地告诉记者。
他说:“给我寄贺卡的这些人生活在祖国的边疆,属于国家级贫困县,工业污染导致他们的身体健康受到严重损害,但是因为缺少相关法律、法规依据,他们无法索赔,因病致贫或因病返贫比比皆是。”
污染:公众有了恐惧感
“2006年6月,世界卫生组织发表了一篇由全球100多位科学家撰写的报告,认为全球24%%疾病是由可以避免的环境因素造成的,预防与环境有关的疾病,每年可以挽救400万人生命。”高增林说。
我国环保负担很重,既有历史遗留问题没能解决,又有近30年来工业快速发展出现的新问题,可谓老账未还又添新账。
高增林说:“环境污染状况必然要反应到人体健康状况上,这是不可抗拒的规律,现在居民法律意识与环境意识比较高,健康受到损害就要求赔偿,如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就无法判定与赔偿,得不到赔偿,就会出现社会不安定不协调问题,会引起企业与居民矛盾激化,有的地区甚至已经出现了群众冲到企业工厂、捣毁设备、发生械斗,造成人员伤亡等事件。”
在此方面,国外有着深刻教训,20世纪50—60年代日本、欧洲与北美因工业高速发展,造成公害事件频发。这种因公害造成的人员伤亡使公众产生一种“恐惧感”,于是游行、示威、抗议的行动席卷各国。当时日本因公害斗争的声势甚至超过了反对军事基地的斗争。“这说明危及人类生存环境与健康的问题不仅引起公众的强烈关注,还会成为社会动荡的导火线。”高增林说,因此,课题组取得的成果将在协调环境与健康、促进社会和谐进步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专家点评:
公害病指的是因为区域性环境受到严重污染而对居民健康产生损害。历史经验教训已经证明,在工业高速发展时期,如对发展与环境问题处理不好便可发生公害病。例如日本就发生过水俣病———慢性甲基汞中毒等四大公害病。
我国政府历来对环境污染可能对居民健康损害非常重视,国家环保总局在科技标准司设立环境健康与监测处,组织领导全国环境与健康的调查研究工作。据了解,已立项30多个进行现场调查与法律法规研究,已发现个别地区,某些化学品严重污染引起居民慢性中毒症状。由于公害病需要从环境医学与法规两个方面判定,因此,我国环境医学工作者正在进行现场调查,研制判定标准与判定程序,以回答我国是否已经发生公害病问题。
赔偿:缺少法律依据
“我们课题组的主要目的是确立关于环境污染导致人体健康损害方面的国家急需的法律法规与标准。”高增林说。
我国现行的环保基本法律虽然确立了环境污染危害的赔偿制度框架,但由于规定的原则性较强,可操作性较弱,要使赔偿制度真正得以实施还很难,还需要制定相关法律、法规。由于环境污染导致身体健康损害的原因非常复杂,不同污染物可以导致人体不同疾病,同一污染物还可能造成人体多种疾病,如严重的镉污染可能导致当地居民的肾脏病、骨头疼———日本称为“痛痛病”,还可能引发某些恶性肿瘤,不过,肾脏病、骨头疼、恶性肿瘤,在没有镉污染的状况下也可能发生。
如何确定人们患病的罪魁祸首是镉污染呢?这就需要法律、法规明确环境污染导致健康损害的鉴别程序、健康损害分级、责任主体、赔偿责任及赔偿标准等。
课题组依据上述需求,在判定技术方面研究并制定了我国环境污染中的镉、砷、汞、铅、氟、铬健康损害判定标准、健康损害分级标准、污染源追踪程序;在赔偿方面提出了我国环境污染所致健康损害的判定与赔偿框架,补偿金的负担机制与环境健康损害赔偿及补偿认定暂行办法等研究报告,成果50余万字,初步搭建了我国环境污染与健康损害判定与补偿平台,在建立与完善我国环境与健康管理方面提供卓有成效的技术支持。专家点评:
在课题完成过程中,我们的心情一直非常沉重和难过。因为环境污染受害者均是弱势群体,大多数发生在老(区)、少(数民族)、边(疆)、穷(困)地区,他们祖祖辈辈生活在那里,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健康受到了损害,生了病,缺医少药,看不起病、买不起药是很惨的。如砷是可以致癌的,而某地炼砷,3000多吨的砷排入环境中,当地村民有一家5口,3人患砷疔转皮肤癌、肺癌死亡。他们是急待救助的群体。
其次是地方保护主义,作为父母官不去保护“子民”,反而压制他们上诉,对调查了解也是横加阻拦,无非是想保住他们的“面子”和维护眼前的既得利益,社会上各种各样的评比也助长了地方保护风气。
研究:面临两大问题
“在课题设计、研究和应用方面,本课题研究主要存在着两大问题。”高增林说。
一是环境影响居民健康是多方面的。化学污染物可分为两类:基因毒物质和躯体毒物质,前者引起的健康危害从损伤人体DNA开始,表现为癌症和遗传性疾病;后者为非致癌污染物。现在已经证明几十种化学污染物可诱发人类癌症,几百种污染物能在动物中诱发癌症,上千种污染物能损伤DNA。“课题组只是选了严重损害健康的6种有毒物质做起,工作可以说刚刚开始。”
二是有关环境污染导致健康损害的法律或条例尚未出台,判定标准的实施,法律依据不足,在健康损害判定过程中,判定程序应用及判定后赔偿制度的实行,在实际操作中会遇到诸多困难。
“问题的解决要有个过程,我们要充满信心,首先,党的和谐社会政策和对人民健康的重视为上述问题的解决创造了最有力的条件,其次环境主管部门也开始重视,国家环保总局成立了健康监测处及专家组,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计划,许多环境与健康问题会得到顺利解决。”高增林说。专家点评:
从理论上讲,国民经济的发展必然会带来某些危害,而决策就是平衡效益与危害,使得到的效益尽可能大,而把产生的危害减低到最小,学术界称为代价———利益分析。
现在的问题是,一部分人通过生产取得了利益,留下的环境污染却让社会承担,出现了追求利益的阶层与承受代价的阶层之间的利益冲突。在管理上就要用法律、法规来调整两个阶层的矛盾,我们的成果就是为此服务的。环境污染导致的居民健康损害状况是反映环保工作,尤其是污染防治工作成效的最重要最直接的指标。做好环境污染健康损害相关工作,不仅有利于建立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而且可以保证环保各项工作有的放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