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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与健康研究,我们刚迈出第一步

  在国家创建和谐社会的背景下,政府强调要开展环境健康研究,保证人们身体健康。环境与健康研究迎来了空前的机遇,政府的重视与受害者的呼声使环境与健康工作者倍感责任重大。但一阵欢呼之后,静下来,细思考,又感到任务艰巨,任重道远。

  开展环境污染造成居民健康损害研究是科技进步、科学发展观的体现,也是政府关注居民健康的体现。时至今日,许多发展中国家还采取回避态度,简单地将公害引起的疾病归结为传染病,或者是常见病中的皮肤病、肾脏病、风湿病及营养性失调,对环境致癌物引起的恶性肿瘤与子代畸形视而不见。这也恰恰说明,若一般的环境卫生条件得不到改善,环境污染造成的人体健康损害很难判断,这也是公害病相关报道很少的原因所在。

  健康损害判定与补偿有相当的难度,首先,健康损害与环境污染因果关系的判定困难,需大量调查确认,要花费巨大的人力、物力、财力,如因果关系不能查明或专家意见分歧较大,便会成为各种政策滞后的理由,导致企业回避责任,或政府政策拖延及不采取任何政策,结果会进一步造成环境健康受害范围的扩大;其次,补偿金的来源是个非常复杂的经济政策问题,若采用建立基金或强制保险等方法也会有个很长的过程;第三点更重要,就是我国在环境污染健康损害补偿方面还缺少法律或者条例;第四,现场调查是健康损害判定与补偿的基础,需要大量专业人员,当前这种能按千差万别的情况进行医学判定与依法认定的人才缺乏;最后一点是我国当前科技体制尚存在灵活性不足等弱点,如为避免低效率重复,同一个题目不能再立项,而日本一个事件要查十几年方出结果。另外,研究经费来自何方也存在问题。

  俗话说万事开头难,环境与健康在“九五”已列入国家攻关内容,迈出了第一步,也就离目标近了一步,环境与健康相关法律、法规、标准一定会健全,受害者也一定会得到应有的补偿,社会的公平、公正一定会实现,这是目标,也是环境与健康工作者的心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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