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值得关注的是,在这份党的施政纲领中,在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时代命题下,它作为与国家创新体系建设、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和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等同等重要的议题,被赋予更为深刻的内涵。
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是最重要的生产要素,只有掌握了知识产权,才能抓住知识经济的主动权,掌握市场的制高点。可以说,知识大国就是知识产权大国,知识强国就是知识产权强国。
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已经成为世界主要发达国家促进经济发展、增强国家核心竞争能力、谋求国际竞争优势的共识。美国自20世纪80年代起,为巩固其在世界经济中的强势地位,陆续采取了一系列促进知识创新、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的重大举措;日本政府试图通过战略性地创造、保护和利用知识产权,建设充满活力的经济和生机勃勃的社会,进入新世纪,从技术立国战略升级转型为知识产权立国战略。今天我们可以看到,与之相应的是焕发的创新能力和飞速的经济发展。
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已经成为培育和发展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战略武器。现在几乎找不到一家在国际上有影响的跨国公司甘愿在知识产权上居人之后,相反,知识产权已经成为他们争夺世界市场、谋求更大利润的主要工具。特别是一些实力雄厚的跨国公司,已经采取以知识产权为基础的“技术—专利—标准”战略,谋求更大的市场和利润空间竞争。统计资料显示,美国IBM公司创造了大量优质的技术专利和品牌,不计算其实施专利技术所获利润,仅其对外进行知识产权转让和许可的收入就达数十亿美元,占总利润的两成以上。
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已经成为促进我国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选择。衡量一个国家经济发展水平不能只看总量,更要看质量。而衡量质量的关键,在知识经济时代就是看其知识含量的高低。这不仅是科学发展的应有之意,更是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本质属性。我们由于自主创新能力薄弱、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匮乏,已经严重制约了经济发展的步伐。由于缺乏自主知识产权,国内多家DVD生产企业卷入知识产权纠纷,不得不签署城下之盟。我国生产的DVD整机,售价一半以上要用于支付知识产权费用。而这只是众多教训中的一个。
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应当建立知识产权的创新开发、实施应用、推广普及、转移扩散和管理保护等完整的体系,而不是局限于保护这一个环节之中。说到底,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深层目的在于促进知识创新和知识共享,在于推动知识产权的创造与研发,在于推动知识产权的推广普及与转移扩散,进而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经济发展的质量。
只有建立在知识产权基础上的经济才是有竞争力的经济,只有建立在自主创新基础上的国家才是有生命力的国家。要凸显“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这一国家发展战略核心,加紧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已经成为紧迫的时代命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