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范建)湖北省江陵县人民法院日前经公开审理,对湖北省江陵县高致病性蓝耳病假疫苗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以销售伪劣兽药罪判处被告人查红波有期徒刑三年,判处被告人王亚斌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判处被告人姜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经查明,今年6月,本案被告人查红波伙同王亚斌、姜斌等,购进合法厂家的猪瘟活疫苗。通过更换标签假冒“猪蓝耳病变异株活疫苗”,向江陵县众大畜牧发展有限公司加价出售谋取暴利。由于该疫苗不具备预防和治疗猪蓝耳病的功效,导致众大公司死亡生猪509头,使众大公司遭受损失328250元。
本案另一主要涉案人员、江陵县动物防疫监督站副站长刘文,已于10月25日由江陵县检察院以涉嫌玩忽职守立案调查。
据农业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农业、公安等部门将密切配合,坚决打击制售假劣兽药行为。目前已成功破获了一批大案要案,对违法犯罪分子给予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