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具创新力城市”的评价不只是一个简单的活动,实际上代表了社会对企业、对城市发展的一个评价,既有一种鼓励,同时也可以督促城市维持自身的声誉。长期以来类似的评价大多是政府行为。而评价工作由一些权威机构来做的话可能会更好,这也是国际惯例。比如像《财富》杂志评选的全球最大500家公司即世界500强排名,《商业周刊》杂志与著名品牌咨询公司Interbrand进行的全球品牌百强排名,瑞士洛桑国际管理学院进行的国家竞争力评价等。抓住创新这个的国家战略核心,由中央媒体科技日报与北京大学战略研究所合作来进行城市创新力的评价,我认为非常有意义。
我从第一次接触到创新型城市的概念开始就一直在思考创新型城市的内涵。我们国家要建设创新型国家主要有两个角度:一个是产业创新,一个是区域创新。城市的创新不只是要把城市自身建设好,还要充分发挥其辐射、支撑功能。要评价最具创新力城市,还应该考虑城市在国家产业中的地位,考虑城市在区域发展中所发挥的作用。城市的创新力从根本上说就是城市自身建立一个富有生机和活力的创新体系,我们现在的指标体系按照技术、环境、制度等几个方面分类,已经是比较全面和系统了。但如果有可能的话我认为可以结合十七大确立的一些原则,吸纳一些改革实践中的创新经验。比如十七大提出要使企业成为创新的主体,我们的评价体系中也应该有企业中设立研究中心的相关指标。再比如产、学、研结合,这一点也非常重要,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突破口,如何在我们的指标体系中反映出来是我们下一步的工作中应该认真思考的问题之一。
我们现在强调自主创新,但我认为技术转移对于提高一个城市的创新能力也是非常必要的。核心的技术是买不来的,但自主创新不等于关起门来独自创新,要形成有竞争力的核心技术必须吸收广泛的成果,因此离不开技术转移。人类的知识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进入社会公共领域的知识,这些知识任何人都可以自由的吸收使用,再一类是私权知识,这一类知识的转移也就是目前广泛关注的知识产权问题。知识产权包括专利、品牌和版权等方面,我们的评价体系中对这些方面也应该有一些细化的指标。在当今经济全球化和新科技革命交互的时代,创新必须要在一个技术快速转移而且是国内国际互动的环境中才能更好地完成。(本报记者曹丙利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