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从房屋建筑物全寿命周期管理的观念出发,发展和完善房屋使用、拆除阶段的安全管理制度十分迫切。”这是在日前召开的中国工程科技论坛暨房屋建筑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的发展与创新学术研讨会上,包括近十位院士在内的百余位与会专家学者的共同呼吁。此次论坛由中国工程院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主办。
清华大学建设管理系主任方东平教授认为,房屋建筑物就像一个人,也有“生老病死”。“设计和建造阶段是房屋的‘孕育期’,房屋使用中会经历‘壮年期’和‘老年期’,拆除就意味着房屋的‘生命终结’。”随着时间的推移和使用等各种因素的影响,房屋的安全性能会降低,只有在房屋建筑物数十上百年的使用过程中进行合理的检测、维护、加固或者大修,即对房屋进行“体检”、“保健”和“治疗”,才能保证房屋的安全性并延续房屋的寿命。
年过八旬的卢谦教授,是我国施工技术与管理学科创始人之一,谈到目前普遍存在的“重新建,轻维修”现象,语调明显有些激动。“房屋建成后,只使用不重视维修,造成已建成的建筑物使用年限大大缩短。许多建筑物原来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而平均实际使用年限仅为30年。不少建筑物未老先衰,恐其酿成严重事故而不得不忍疼拆除的例子很多。”
“轻维修”带来的损失有多大?卢谦粗略计算了一下,如按土建平均造价800元/平米和城乡总建筑面积450亿平方米计,使用寿命缩短20年造成的损失是14万4千亿元!如果再考虑拆除产生的垃圾的运输、填埋和利用处理的费用,资源、资金、人力等的浪费就更加庞大惊人。“国外实例显示,在全寿命周期理念的指导下,采取低能耗可持续的设计、认真负责的施工和正常的使用维护,房屋建筑的寿命可达百年甚至更久!”
在对国内外房屋建筑物安全管理制度进行比较后,方东平教授认为,业主是房屋建筑物安全责任的主体,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和强有力的执法是房屋建筑物安全的保证,科学先进的技术咨询和服务是房屋建筑物安全的支撑。
针对目前我国房屋建筑物安全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与会专家建议,应按照建筑物全寿命周期管理的理念,结合我国现有国情,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整合和充实政府和相关专业机构,为业主提供可靠的咨询和服务,同时利用市场规律,采用贷款、保险、政府补贴和业主自筹等手段,确保房屋建筑物在使用过程中和拆除时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