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创新,可反制美国高科技产业贸易战

2018-04-09 09:02:21 来源: 科技日报 作者: 郑焕斌

唯创新,可反制美国高科技产业贸易战
——访牛津大学国际发展系傅晓岚教授
本报驻英国记者 郑焕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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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政府针对中国新兴战略产业的贸易战,将会对中国高科技产业发展产生一定影响,但中国国内的巨大市场,以及亚洲、欧洲和非洲的广阔市场,中国通过采取提升创新质量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等措施,足以支撑起中国新兴战略产业的发展。”牛津大学国际发展系技术与管理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傅晓岚教授日前在接受科技日报记者书面采访时如是表示。

开放竞争对企业创新影响不同

4月初,牛津大学国际发展系与国内学者合作完成了题为《新兴经济体的竞争、开放、创新》的研究课题——它利用1998年—2010年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以及与贸易相关的关税数据库,专注研究国内竞争和开放引致竞争,对新兴经济体不同技术水平以及不同所有制结构企业创新活动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本国市场竞争与不同技术水平、所有制企业的创新之间都呈倒U型关系。其中高技术企业和民营企业显示出更强的灵活性和活力。”但是开放引致的竞争对不同企业创新影响却不同。

傅晓岚认为,关于开放中国高科技产品的相关市场,从增加贸易开放度来看,行业投入品关税下降对各类企业创新均有显著促进作用。行业产品关税下降促进了民营企业和高技术企业创新,但抑制了国有企业和低技术企业创新。从增加对外商直接投资的开放度看,外商直接投资对高技术企业创新无显著提升作用。让更多的外资企业进来,因为高技术产业中隐性技术居多、难以逆向学习的技术特性以及这些技术的拥有者采取一系列知识产权保护措施等原因,其技术转移和技术溢出效应对本土企业的创新和技术能力提升没有显著作用。但是在低技术行业,因为这些技术的特性,本土低技术企业可以通过示范效应,从外资企业那里学习,因此对本土技术进步有明显促进作用。破解“减少国有企业补贴对中国创新的影响”这个难题,在民营企业中提高国有成分占比,而在国有企业中降低国有成分占比,即发展混合所有制,有利于中国企业创新。

中美要沟通国际贸易统计缺陷

4月3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在其网站上发布了根据所谓301调查,建议加征关税的自中国进口产品清单,该清单包含大约1300个独立关税项目,价值约500亿美元,涉及航空航天、信息和通信技术、机器人和机械等行业。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建议对清单上中国产品征收额外25%的关税。对此,傅晓岚认为,尽管美国政府通过贸易保护主义阻挠中国高科技产业发展,会产生一定的影响,但中国巨大的国内市场足以支撑中国高科技产业的发展,更何况还有亚洲、欧洲和非洲市场。

谈到如何应对目前的这种挑战,傅晓岚表示,真实的国际贸易应该以附加值统计为基础,尤其是生产高度专业化和碎片化的高科技产业更应如此。例如最近世界知识产权公布的全球创新报告指出,在苹果手机这一全球价值链当中,苹果公司凭借其知识产权和品牌捕捉到了43%的增加值。这些完全没有体现在货物贸易当中。其他国家如韩国、德国、日本以及美国的重要部件供应商获取了余下部分的主要增加值。而在中国的苹果手机组装企业,只获得了百分之几的增加值。

因此,中国与美国要沟通现有国际贸易统计体系的主要缺陷;从全球价值链的角度,综合考虑货物贸易、技术贸易和服务贸易等因素,向全世界呈现真实的、基于附加值统计的、中美两国高科技产品国际贸易全景;基于时间关系,至少在短期内迅速公布中美前十大高科技产品的真实贸易情况。

七大措施可反制高科技贸易战

在傅晓岚看来,中国还需要着力进行以下7个方面的工作:进一步提升创新质量,加强原创,为此应加大基础研究,引领创新和技术发展;坚持开放,促进创新;高科技产业,坚持自主创新,合作创新,不走单纯依靠外来技术引进之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深化改革,适度竞争,促进创新,有的行业要打破垄断,有的要有序竞争,不能过度竞争,使企业有动力和能力创新;深化国企改革,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同时参股一些民营企业,推动创新;积极推进“一带一路”,借以促进中国高科技产品出口的市场多元化。

最后,傅晓岚说,针对美国这一次贸易措施当中违反世界贸易组织有关规定的地方,应积极上诉。例如,过去中美贸易的顺差主要来源于服装纺织等低技术的劳动密集产业,来自于高科技产业的贸易顺差有限,而且真实值比目前统计值更小,因此美国源于贸易逆差的报复措施不应该针对并没有造成巨大贸易逆差的高科技产业,这样的贸易关税惩罚措施是没有严谨的事实依据的。(科技日报伦敦4月7日电)

责任编辑: 夏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