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我国禁毒工作成效显著 但仍面临诸多挑战

2022-06-26 19:41:45 来源: 科技日报 作者: 代小佩

科技日报记者 代小佩

6月26日是第35个国际禁毒日。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通过近年来的持续治理,我国毒情呈现整体向好态势,但受国际国内多种因素影响,禁毒工作仍面临诸多风险挑战,如我国源头性毒品犯罪呈多态发展、涉案毒品种类更加多元化、毒品犯罪手段更加隐蔽。

数据显示,我国毒品犯罪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2012年至2021年,全国法院一审审结毒品犯罪案件共计95.7万件,判决生效犯罪分子102.9万人。十年间,毒品犯罪案件数量呈抛物线型变化趋势。一审结案数从2012年的7.6万件增至2015年的13.9万件,增幅为82.25%,达到历史最高点。此后开始持续回落,2021年一审结案数降至5.6万件,较2015年下降59.54%,回到2012年以前的水平。

与此同时,末端毒品犯罪数量明显下降。近五年,随着我国吸毒人员数量逐年下降及戒毒管控措施不断加强,毒品消费市场持续萎缩,“零包”贩卖毒品、非法持有毒品、容留他人吸毒等犯罪呈下降趋势。2021年全国法院一审审结非法持有毒品案件1595件、容留他人吸毒案件11203件,较2015年高峰时期的10875件和35867件分别下降了85.33%和68.77%。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我国源头性毒品犯罪呈多态发展。国内规模化制毒犯罪在持续打击下得到有效控制,逐步呈现地域分散化、规模小型化、流程分段化等特点,制毒前体不断前移,制造新型毒品犯罪呈增长趋势。“金三角”等地仍是我国毒品的主要来源,境外毒品因从传统渠道入境受阻,转而通过陆路绕道、国际物流寄递或者海上走私向我国渗透。

此外,涉案毒品种类更加多元化。涉案毒品结构逐步发生变化,当前传统、合成、新型毒品“三代并存”,麻精药品作为替代物滥用问题不容忽视。海洛因、甲基苯丙胺、氯胺酮仍占据涉案毒品前三位,但涉甲卡西酮、γ-羟丁酸、合成大麻素、氟胺酮等新型毒品犯罪总体呈上升态势。

引人注意的是,“互联网+物流寄递+电子支付”非接触式犯罪手段逐渐成为毒品贩运的新常态。借助现代信息技术和新兴寄递业态发展,毒品犯罪组织化程度进一步提高,犯罪手段更加隐蔽,查处难度明显加大。

面对复杂多变的毒品犯罪形势,人民法院坚持依法从严惩处。2012年至2021年,毒品犯罪案件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重刑率总体为23.09%,各年度重刑率分别高于同期全部刑事案件重刑率8至17个百分点。特别是在2015年之后毒品犯罪案件数量逐年下降的情况下,重刑率始终保持高位,2021年较2015年提升了6个百分点。

在犯罪类型上,人民法院依法严惩走私、制造、大宗贩卖毒品等源头性犯罪,并加大对涉新型毒品、危害青少年、农村地区毒品犯罪惩处力度。在严惩对象上,人民法院对具有武装掩护毒品犯罪、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等严重情节以及毒枭、职业毒犯、累犯、毒品再犯等罪行严重和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犯罪分子,该判处重刑乃至死刑的,坚决依法判处。

十年来,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毒枭糯康及其集团骨干成员犯罪案、广东“博社村”系列制贩毒案、四川白友日涉黑组织特大跨国走私贩毒案等一批重大毒品犯罪案件,对其中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依法判处了死刑,有力震慑了犯罪分子。

人民法院在坚持整体从严惩处毒品犯罪、突出打击重点的同时,对罪行较轻,或者具有从犯、自首、立功、初犯等法定、酌定从宽处罚情节的毒品犯罪分子,根据罪刑相适应原则,依法给予从宽处罚,以分化瓦解毒品犯罪分子,预防和减少毒品犯罪。此外,2012年至2021年,人民法院通过召开审判工作会议、制发规范性文件、开展专项指导、组织业务培训等多种方式,着力提升毒品犯罪审判工作质量。

责任编辑: 李梦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