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号文件”谈科研经费

2017-07-29 09:06:59 来源: 中国科技网 作者: 范琪

2016年7月如雷贯耳的“50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坚持放、管、服、落结合,让科研人员潜心研究,为激发科技创新创造了良好的制度环境。

过去科研制度要求过细,很多预算调整事项需要主管部门审批。使得科研人员总担心报销的科研费用等事后会出现违规现象,不敢用钱。2016年“50号文件”的到来让无数科学家看到了新的希望。简化了诸多审批程序,规范了劳务费发放范围及切合实际的标准。解决了因科学考察无法取得发票的包销问题,实行课题科研助理制度。根据科研活动的硬性需求让科研人员全身心的投入科研工作而不为非科研工作费心,从《意见》中不难看到通过进一步的简政放权政策,国家为科研工作者提供良好的科研环境,从而为科研工作再添动力。

一项重大科研专项工作的完成并不是依靠某个科研工作的负责人去完成,而是需要一个团队的共同努力,那么他们的薪资问题如何解决?劳务关系应如何落实?“50号文件”坚持以人为本的科技创新精神,从劳务开支、绩效奖励方面激发科技工作者的科技创新活力,让科技工作者感受到了被重视被尊重。“50号文件”中明确劳务费开支范围,不设比例限制: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项目聘用研究人员、科研辅助人员可按照规定标准开支劳务费,聘用人员的劳务费开支标准,参照当地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主要根据其在项目研究中承担的工作任务确定,社会保险补助纳入劳务费科目列支,劳务费预算不设比例限制,由项目承担单位和科研人员据实编制。通过这一政策的提出为科研人员潜心研究科研事业营造了良好科研环境。让科研人员不仅仅是放心而且是放宽心。

近年来,本应从事科研工作的工作者们却与“贪污犯罪”扯上了关系。这让很多人不解。国家对科研工作的重视不断加,使得大量科研经费被投入到科研工作中去,然而现实情况是科研规模日益扩大,科研项目种类繁多。在这种大环境下本应投身于科研项目的工作者们站在法律层面科研经费要如何使用呢?科研工作者在专心搞科研的同时还要为自己的行为画一条线,如何画好这条线?“50号文件”来了,它给科学家提供了一颗定心丸,“50号文件”提出强化法人责任,规范资金管理:要求项目承担单位要强化自我约束和自我规范,落实项目预算调剂,加强预算审核把关,规范财务支出行为,保障资金的使用安全规范有效。实行课题科研助理制度,让专业的人干专业地事,为繁琐的科研项目做好把关,进一步提升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率,让科学家舒心,为科技兴国提供了有力保障。

从以上“50号文件”中我们不难看到国家对科技创新的重视,为科研人员营造一个稳定良好的科研环境的良苦用心,“50号文件”的出台得到了无数科研工作者的赞许,下一步如何将“50号文件”进行到底,这就要求科研项目承担单位把文件落到实处,实现上下联动全国统一的工作布局。

责任编辑: 孙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