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起,河南全面禁止市场销售活禽

2020-01-22 10:49:01 来源: 科技日报 作者: 乔地

科技日报记者 乔地

从1月21日起,河南全面禁止市场销售活禽,以有效防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引起的肺炎疫情扩散。通知要求相关部门从1月22日开始,每天(含节假日)上午9时前上报辖区前一天市场销售活禽及现场宰杀销售禽肉等禽类产品整治情况。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1月20日签发紧急通知,要求立即禁止全省市场销售活禽。对于拒不停止经营的商户,一律依法立案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这份《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立即禁止市场销售活禽的紧急通知》称,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省政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二)项关于“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命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之规定,即日起,在全省区域内,禁止市场销售活禽及现场宰杀销售禽肉等禽类产品。

通知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落实禁止市场销售活禽及现场宰杀销售禽肉等禽类产品这一防控措施的紧迫感、责任感,认真安排部署,分解落实责任,确保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通知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采取印发张贴公告等形式,广泛宣传禁止市场销售活禽及现场宰杀销售禽肉等禽类产品及对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大意义,推动经营者自觉停止市场销售活禽及现场宰杀销售禽肉等禽类产品活动。

通知要求,各地县级市场监管部门要迅速组织人员以辖区内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含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村集贸市场、城市农贸市场)为重点开展全面排查。对本通知印发后仍在市场销售活禽及现场宰杀销售禽肉等禽类产品的经营者责令停止经营。拒不停止经营的,一律依法立案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各省辖市市场监管部门要强化督导检查,对辖区内工作不力的县级市场监管部门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直接责任人,严格实施责任追究。

通知还要求,从2020年1月22日起,实行日报制。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郑州航空港区局,每天(含节假日)上午10时前上报辖区前一天市场销售活禽及现场宰杀销售禽肉等禽类产品整治情况。

21日,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红头文件形式转发《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立即禁止市场销售活禽的紧急通知》要求,对辖区内工作不力的县级市场监管部门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直接责任人,严格实施责任追究。

通知强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此次关闭活禽市场是特殊时期的特殊手段。 

责任编辑: 岳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