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头娃娃”事件持续发酵,家长买奶粉该如何避坑?

2020-05-14 08:54:00 来源: 科技日报 作者:

科技日报记者 唐芳

近日,湖南郴州永兴县“大头娃娃”假特医奶粉事件持续发酵。据媒体报道,这些过敏患儿出现湿疹、拍头等异常情况,头骨畸形疑似“大头娃娃”,被确诊为佝偻病,且均食用了一款名叫“倍氨敏”的“特医奶粉”。

而涉事产品生产方称其为“固体饮料”——湖南唯乐可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官方客服表示,“倍氨敏”是普通食品,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固体饮料标准)。

记者仔细查看发现,罐装“倍氨敏”名称下标有一行蓝字“深度水解蛋白&乳糖酶解配方粉(二合一)”,罐子下部则注明“蛋白固体饮料”。自相矛盾的“倍氨敏”到底是“特医奶粉”还是“固体饮料”?这与“大头娃娃”存在关联吗?


婴儿绝不能喝固体饮料

超低蛋白质含量影响骨骼发育


“拿固体饮料冒充婴儿奶粉是有悖常识的。”营养专家、中国农业大学食品学院营养与食品安全系副教授范志红5月13日接受科技日报记者采访表示,“蛋白固体饮料”和“特医奶粉” 压根不是一回事,婴儿绝不能喝固体饮料。

“固体饮料是普通食品,不是婴幼儿配方乳粉,更不是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其蛋白质和营养素含量远低于婴幼儿配方乳粉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明确指出,固体饮料“不能为特殊医学状况人群提供营养支持。”

固体饮料有蛋白型和普通型,按照国家标准,前者蛋白质含量大于或等于4%,后者蛋白质含量低于4%。

食品工程博士云无心认为,“蛋白固体饮料”的问题在于不能提供婴儿所需要的所有营养,把它作为婴儿的营养来源会导致婴儿营养不良,影响正常生长发育。严重的可能造成孩子维生素D缺乏,从而影响其骨骼发育,导致佝偻病的出现。

“这次事件并不是真正的婴儿奶粉出了问题,而是‘固体饮料’冒充‘特医奶粉’导致婴幼儿严重发育不良的个案,是违法宣传、违规销售、欺诈消费者导致婴幼儿健康损害的事件。”食安科普专家钟凯博士撰文指出。


正规特医奶粉不在母婴店

坚持使用半年以上再“转奶”


云无心表示,“特医奶粉”是针对蛋白质过敏婴儿的氨基酸配方奶粉。

“检查出来是过敏体质,医生建议我们买特殊的买氨基酸奶粉。”患儿家长在报道中如是说。她们不曾料到在母婴店花高价钱买了“低配饮料”。

对此,市场监管总局14日凌晨指出,“消费者不能自行决定购买使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一定要在医生或者临床营养师指导下使用。”

“一岁以内婴儿对牛奶蛋白过敏是最为常见的,发病率在2%-5%。”清华大学附属北京清华长庚医院儿科主任医师晁爽对科技日报记者表示,主要诊断方式有1.血常规检查,在排除感染疾病等其他疾病后,要考虑过敏诊断,2.血清IgE检测,3.食物回避+激发实验,这是目前国际公认安全有效,简单易行的诊断方法。

牛奶蛋白过敏可涉及全身各个系统,并以皮肤和消化系统症状为最主要表现,如反复湿疹、荨麻疹、呕吐、腹泻、便血等,常伴有生长发育滞后。

“为预防牛乳过敏,国际上研究了两种方案。”范志红解读道,一是以羊奶、驴奶为基础配制婴儿奶粉,还有一种就是“蛋白质深度水解”方案,经过深度水解的蛋白质小到一定程度会减少过敏。

晁爽称,明确牛奶过敏诊断后,母乳喂养者应继续母乳喂养,母亲日常注意回避牛奶及其制品。当母亲饮食回避后症状不缓解且伴有生长障碍时,应在专业医师的指导下,及时更换特殊医学专用配方——氨基酸配方。

“婴儿使用氨基酸奶粉至少应坚持半年以上,或到过敏宝宝9-12月龄之后,再在专业医师的指导下进行转奶。” 晁爽解释道,即从氨基酸配方逐步降级成深度水解蛋白配方、适度水解蛋白配方和普通配方。


专家建议健全国家营养指导体系

提升全民营养和食品安全素养


“患儿家长应具备最基本的营养知识,包括食品标签基本知识,看到罐身标有‘蛋白固体饮料’字眼,马上反应这绝不是自己要选购的特医奶粉。”范志红为家长们辨别真假“特医奶粉”支招。

她也指出,郴州“大头娃娃”事件中的家长听从医嘱购买氨基酸奶粉的心情可以理解,然而通过母婴店这种渠道去购买特医奶粉却是错误的。前往三甲医院咨询营养科医生或儿保医生才是正途。

“产品类别写饮料,产品名称为奶粉,两者根本就是矛盾的。原则上不能够上市销售。”范志红直言,母婴店推销员明知是“固体饮料”,还当婴儿奶粉向过敏患儿家长极力推销,是非常不仁道的,钻了法律空子。

营养知识认知不足对下一代的成长,无疑是极其危险的。买错误的婴儿奶粉或婴儿添加食品,给孩子吃错误的食物,打下不健康的身体“底子”,在后期是难以弥补的。从全局角度看,“这会给我们的民族素质、体质造成极大影响。”范志红说。

解决这个问题,范志红认为,关键还在于健全国家营养指导体系。例如在社区配备营养师或是国民营养指导员,在老百姓购买食品遇到难题的时候予以指导。与此同时,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对推销有害食品的人员进行相应惩戒。

责任编辑: 陈可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