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过程扫码可知 浙江全面推行“行政行为码”

2023-02-02 19:18:12 来源: 科技日报 作者: 洪恒飞 张善仁 江耘

“行政行为码”显示绍兴市柯桥区华舍街道综合执法中队日前整治店外经营的工作情况。浙江省司法厅供图

洪恒飞 张善仁 科技日报记者 江耘

执法人员执行任务后,在“浙政钉”掌上执法端上进行操作,输入相关信息,完成行政检查,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包括27位数值的二维码,即“行政行为码”。记者2月1日从浙江省司法厅获悉,为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浙江在全国率先推行“行政行为码”。

据统计,“行政行为码”自2022年11月中旬起在绍兴市柯桥区率先试点应用以来,已统一赋码1.9万件,其中行政检查1.3万件,行政处罚0.6万件,初步实现了业务全在线、流程全透明、监督全覆盖、风险早感知。

浙江是全国唯一的“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试点省份。近年来,该省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以构建高效协同的事中事后监管执法体系为重点,着力打造“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行政行为码则是依托该应用生成的不可篡改的监管代码。

绍兴市柯桥区综合执法局行政执法人员张天华解释说,“行政行为码”相当于一个身份证,共包含27位数字,分别是行政行为类型码(2位)、部门代码(9位)、日期(6位)、位序号(4位)、自定义码(5位)、校验码(1位)。

哪些人员可以使用“行政行为码”?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执法平台处副处长揭根文介绍,执法人员、执法对象、社会公众和执法监督员等,通过扫码均可快速查询案件全流程相关信息。目前,“行政行为码”已应用到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环节,功能和使用场景将被进一步完善。

具体来讲,群众(企业)通过“浙里办”扫码,可实时了解行政执法类事项办理情况;案件当事人可查询政策法规、案件办理进度,获取相关文书等;执法人员通过“浙政钉”扫码,可实现执法事项在线办理、实时跟踪;执法监督员可实时监督或复盘倒查执法监管履职情况;社会公众可实时了解行政执法类事项办理情况,充分行使社会监督权利。

“‘行政行为码’借助有章法的算法,促使执法依法、规范、高效、透明。”浙江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研究员夏学民建议,既然已有6位日期码,那么5位自定义码中不妨设置地点信息,第一时间把案发地点或办案地点固定下来,与时间信息一起构成完整且不可篡改的证据。

责任编辑: 孙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