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瞳丨“中国天眼”被碰瓷了

2020-08-10 11:19:39 来源: 科技日报 作者: 何星辉  洪永 

科技日报记者 何星辉 通讯员 洪永 

“商标碰瓷也好,侵权也罢,都说明‘天眼’的品牌价值所在,相关方面在品牌保护上要及时跟上,不能让‘天眼’这样的大科学品牌频频遭到商业滥用。从某种意义上说,‘天眼’不仅仅是一个大科学装置,它代表的是一种国家形象。只有把‘天眼’品牌保护好了,才对得起科学家的心血,对得起国家和人民。”


位于贵州平塘的“中国天眼”。

提起“天眼”,很多人首先想到的,或许就是贵州山窝里的那口“大锅”。没错,历时22年,耗尽科学家南仁东一生的心血,这才有了足以领先世界二三十年的“中国天眼”。可如今,这个世界级的IP,竟然被用在了烟草上面。

日前,科技日报记者调查发现,一包叫“天眼”的香烟在贵阳市场上悄然流行。这是纯属巧合,还是跨界联姻?


市场上销售的“天眼”香烟。

当“天眼”成了一包香烟

是弘扬科学家精神,还是“蹭热点”?

神秘紫色的天幕中,地平面及“天眼”全景模型由近而远,缀以瑰丽星云和灿烂繁星,“FAST”的简称跃然其上……从外包装上看,科技感十足。市场上流行的这包香烟,以“天眼”命名,号称是全球第一包星空题材卷烟。

在此之前,或许很少有人会把“中国天眼”和香烟联系起来。事实上,这包“天眼”烟,悄然间已经上市两年了,由中国烟草总公司贵州省公司和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出品。

在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官方网站上,对“天眼”烟如此阐述——以“中国天眼”命名,致敬“中国天眼”所蕴涵的伟大科学精神和奋斗精神。



红云红河集团官网新闻截图

提及这包香烟的由来,贵州省烟草专卖局局长、中国烟草总公司贵州省公司总经理高体仁曾在发布会上公开表示,“为了更好地纪念和铭记南仁东先生,为了更好地传承和弘扬南仁东精神,让精神生生不息,用产品讲述故事,我们提出了打造‘天眼’系列卷烟产品的创意和构想……”

高体仁明确表示,正是因为有了“中国天眼”,才有了这款香烟的诞生。

位于贵州平塘大窝凼里的“大锅”,是目前世界上最大、最灵敏的单口径射电望远镜,凝结了南仁东一生的心血和汗水。此前,它有个拗口的名字,叫“500米口径球面射电望远镜”,简称FAST。2016年9月25日,在落成启用时,习近平总书记在贺信中提到“中国天眼”。在2017年新年贺词中,习近平总书记再度点名“中国天眼”。从此,“中国天眼”或“天眼”的字眼频频见诸报端网端。

如今,堂堂大国重器何以成了一包香烟的名字?在接受科技日报记者采访时,贵阳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余清凯律师明确表示不能接受。他说,或许出品方的初衷是好的,但大家都知道,吸烟有害健康,将一包香烟命名为“天眼”,在外包装上也高度关联,确实容易让人产生不好的联想。

对不起!我已经注册商标了

商标法已很完备,该用法治眼光审视这件事

那么,“天眼”烟是否得到相关方面授权?是否涉嫌商标侵权?

在中国烟草总公司贵州省公司,一位办公室工作人员对科技日报记者表示,商标事宜由云南方面负责,具体情况他不知道。至于其他方面,这位工作人员不愿多谈。

电话联系了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宣传策划部,一位负责人在了解相关情况后,明确告知科技日报记者:此事要找云南中烟技术部。至于联系方式,“没有!”

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网站查询得知,早在2017年3月17日,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就申请注册了“天眼”中文商标,2018年4月23日,又申请注册了“天眼 云烟 YUNYAN HTTP://WWW.HYHHGROUP.COM SINCE 2016”“天眼 云烟 FAST SINCE 2016 HTTP:/WWW.HYHHGROUP.COM”,三个商标类型均为烟草制品。

很显然,“天眼”商标被抢注了。而早在2016年9月25日,“天眼”就在贵州平塘建成,并进入调试阶段。

科技日报记者从相关渠道了解到,当初,烟草公司在使用“天眼”元素及商标时,和国家天文台没有做过任何沟通。中国科学院国家天文台为此也发过律师函交涉,但没有得到相关方回应。

对此,余清凯表示,申请商标注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或有其他不良影响。从这两点上看,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抢注的商标涉嫌侵权。当然,最终构不构成侵权,还需通过法律途径来确认。

也有不同的声音。有人说,尽管情感上难以接受,但如果“天眼”的商标合法,也只能承认现状。况且,市面上不乏“中南海”“黄果树”这类的香烟品牌。

“两者没有可比性,不能相提并论。”在余清凯看来,早期的商标法还不完善,让“中南海”之类的老品牌得以使用至今,这属于“历史遗留问题”,但“天眼”面临的情况完全不同,现在商标法已经很完备了,应该用法治的眼光来审视这个事情。时代背景不同,游戏规则自然也不同。

“天眼”面临的新问题

“正主”使用相关文字及图案商标,可能会被认定为侵权

从调试到正式投用,“天眼”的科学产出令世人惊艳。在未来的二三十年内,“天眼”将继续保持着世界一流的地位,知名度和影响力毋庸置疑。也正因为如此,一些单位或个人在申请商标时,总想蹭一蹭“天眼”的热度。

截至2020年8月7日,在国家知识产权商标局官网以“天眼”作为关键词检索,可以查询到1106件商标注册申请记录。其中,下手最早的是贵州克度天眼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10月28日至11月4日,贵州克度天眼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陆续成功申请注册了“克度天眼”商标,涵盖45个分类,且商标对应图案就是“天眼”的“大锅”造型。换言之,如果中国科学院国家天文台要使用相关文字及图案商标,很可能会被认定为侵权。

2017年3月17日,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注册了“天眼”中文商标,之后在类似商标的注册上,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似乎有所收紧。贵州红德夏秋茶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天眼红茶”、贵州日报报业集团传媒有限责任公司的“天眼新闻”、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天眼 FAST”“天眼 FAST SINCE 2016 FILTER CIGARETTES及图”等商标在申请注册时,均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驳回。


“中国天眼”近似商标注册情况

在驳回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天眼 FAST”注册申请时,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特别提到,申请商标中“天眼 FAST”为我国天眼超级望眼镜的中英文名称,作为商标上册使用在指定商品上,易使消费者对商品来源产生误认,同时亦产生不良社会影响。

敲响大科学工程品牌保护警钟

只有把品牌保护好,才对得起科学家的心血

有意思的是,2017年8月11日,平塘县国有资本营运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注册“中国天眼”商标时被驳回,同一商标在2019年6月4日被中国科学院国家天文台成功注册。

余清凯表示,商标碰瓷也好,侵权也罢,都说明“天眼”的品牌价值所在,相关方面在品牌保护上要及时跟上,不能让“天眼”这样的大科学工程品牌频频遭到商业滥用。“从某种意义上说,‘天眼’不仅仅是一个大科学装置,它代表的是一种国家形象。只有把‘天眼’品牌保护好了,才对得起科学家的心血,对得起国家和人民。”

正是“天眼”,敲响了大科学工程品牌保护的警钟。

“在品牌保护上,‘天眼’应该向‘老干妈’学习。”贵州大学副教授、传播学专家杨逐原表示,为了商标维权,“老干妈曾经花费巨资四处打假,注册了“老姨妈”“老干娘”等100多个防御性商标,基本覆盖商标全部分类,牢牢筑起了商标护城河。

余清凯建议,中国科学院国家天文台和贵州省应该尽快建立起相应的联动机制,共同保护好“天眼”这个世界性的IP,擦亮“天眼”品牌形象。

目前,中国科学院国家天文台成功注册的“中国天眼”商标,也仅仅涉及20个商标品类。下一步,围绕“天眼”的品牌保护,中国科学院国家天文台有没有进一步的动作,尚不可知。

短评:“天眼”品牌保护并非要一禁了之

何星辉

盛名之下的“天眼”,商标频频遭遇抢注和碰瓷,似乎一用上“天眼”的名号,就什么都灵了。可是,“天眼”这样的大科学工程品牌,真的是唐僧肉,谁都可以吃上一口吗?

地方上利用“天眼”做科普旅游,毕竟能给老百姓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带动地方科普文化产业,如果南仁东在世,一定也乐见其成。不过,将“天眼”IP用在香烟上,把一个大科学装置和烟草联系起来,还是让不少人感到难以接受。

作为国家耗巨资兴建的大国重器,“天眼”浸透了南仁东等一大批科学家的心血,也承担着重要的科学使命。在未来的二三十年内,它将引领中国天文走向“黄金时代”。面对这张名副其实的世界名片,面对这个实实在在的中国骄傲,每一个中国人,都有责任有义务加以呵护。只有把“天眼”擦亮了,才能让它焕发光芒,才能“早出成果、多出成果、出好成果、出大成果”。

也因此,当我们看到“天眼”商标被抢注被滥用时,难免无奈,难免愤慨。

国家天文台并非没有行动。2019年,国家天文台就注册了“中国天眼”商标,打响了品牌保护第一战。2019年4月26日是第十九个世界知识产权日,贵州当地政府还召开了“克度天眼”系列商标知识产权保护与开发座谈会,就如何保护开发使用“天眼”商标进行深入讨论。当然,在“天眼”大科学品牌保护和商业化利用这一问题上,我们期待社会和有关方面能够形成合力,有进一步的行动。

对于品牌滥用,如果不及时给予制止或纠偏,长此以往,必将让“天眼”品牌蒙尘,有关部门当“该出手时就出手”。

当然,品牌保护也不是要一禁了之。从建成到运营,国家投了那么多钱,不能白白浪费了这个宝贵的品牌资源。在保护得力的基础上,如何让“天眼”这样的大科学品牌发挥出最大的价值,最终转化为生产力并反哺科研?这确实是一个新命题。

“‘天眼’是一个无形资产,在商业化利用上有着巨大的价值。”在接受科技日报记者采访时,贵州大学副教授、传播学专家杨逐原就表示,不妨把“天眼”的品牌保护和运营交由专业机构,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在商业化利用方面,既可以用‘天眼’品牌开发一些文创产品。借助‘天眼’的知名度,相关产业将大大缩短品牌推广过程并节约巨额广告费,很容易引起消费者的共鸣,也能获得巨大的经济利益。”

对于“天眼”品牌的商业化利用,全国著名科普专家王章俊也认为是一个不错的想法。他说,此举可扩大“天眼”的影响,让更多人了解“天眼”,这本身就是一种特殊的科普方式,而且从中获得的商业收入,也可反哺“天眼”的科研。

从NASA印上几十万元的爱马仕包,到“神五”飞天时牛奶和中国航天碰撞出的火花,无不证明:对大科学品牌进行合理、有序的商业化利用,也不是什么坏事。

只是,“天眼”准备好了吗?

责任编辑: 李俊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