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乐视公司)经授权成为电视剧《太安堂-玉井传奇》(又名《大明传奇》)(简称涉案电视剧)独占信息网络传播权许可使用合同的被许可人,授权期限为2010年8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维权权利自2010年5月1日至2016年7月30日。2014年4月22日、2014年9月16日,乐视公司发现北京新浪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简称新浪公司)未经许可通过其经营的新浪网(www.sina.com.cn)向公众提供涉案电视剧的在线播放服务。故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新浪公司赔偿乐视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