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日报记者 赵向南
9月29日,记者从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的新闻发布会获悉,山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要求,山西省力争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强度尽快达全国平均水平,提升科技成果转化率和技术合同交易总额,显著提高科技创新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
山西省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段宝燕表示,当前山西处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期和全方位转型的窗口期,必须破解对传统生产力的路径依赖,系统性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决定》旨在通过人大立法引领和保障,汇聚先进生产要素,建立与新质生产力发展相适应的新型生产关系。
《决定》共八条,分三部分。第一部分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总体要求;第二部分是具体路径,包括大力推进科技创新、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着力推进发展方式创新、扎实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深化人才工作机制创新五个方面;第三部分是保障措施。
根据《决定》,山西设定明确目标: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应锚定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力争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强度尽快达全国平均水平,提升科技成果转化率和技术合同交易总额,显著提高科技创新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迈出更大步伐,使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接近全国平均水平,显著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逐步形成体现山西特点、具有比较优势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基本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广泛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围绕总体目标,《决定》规划了涵盖科技创新、产业升级、绿色转型、体制改革和人才集聚五大领域的立体化实施路径。
《决定》将科技创新置于核心位置,指出山西要深入实施科教兴省、人才强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一体改革,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提升创新体系整体效能。
《决定》指出,要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建立省属国有企业研发投入刚性增长机制,引导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鼓励社会力量通过捐赠、设立基金等方式支持科技创新。
《决定》要求,加强基础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建设完善省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等平台,增强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能力,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等能源领域创新技术突破,加强现代煤化工、煤层气、煤机装备、铝镁合金、碳纤维、氢能、储能等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攻关。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牵头或参与重大科技攻关任务。
《决定》要求,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加强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建设一批概念验证平台、中试基地,推动创新服务全链条、全过程、全领域覆盖,开展新技术新产品新场景应用示范,将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应用到具体产业和产业链上。
《决定》强调,山西各级国家机关、新闻媒体和有关方面应积极宣传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政策举措和成果,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主动参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良好舆论和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