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日报记者 刘园园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提出13项针对性政策举措,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促进民间投资发展。
“民间投资是反映经济活跃程度的重要风向标,对稳增长、稳就业、稳预期具有重要作用。”在11月11日举行的国家发展改革委专题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投资司副司长关鹏表示,当前,民间投资发展还面临一些难点堵点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着眼于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提升整体投资效益,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若干措施》。
关鹏介绍,《若干措施》提出的政策举措,可归纳为扩大准入、打通堵点、强化保障三个方面。
在扩大准入方面,针对民间投资面临的部分领域市场准入难问题,《若干措施》提出,对需报国家审批(核准)的具有一定收益的铁路、核电、水电、跨省跨区直流输电通道、油气管道、进口液化天然气接收和储运设施、供水等领域项目,鼓励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对具备条件的项目,民间资本持股比例可在10%以上。
“我们要求在项目的前期工作阶段就要研究论证引入民间资本事宜,为民间资本提供更多参与机会。”关鹏谈道,这项政策对鼓励支持民间资本参与重点领域项目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充分释放了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信号。
《若干措施》还提出,引导民间资本有序参与低空经济领域基础设施建设。在商业航天频率许可、发射审批过程中,一视同仁对待民间投资项目,优化卫星通信业务准入政策。加快公布向民营企业开放的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清单并动态更新,积极支持有能力的民营企业牵头承担国家重大技术攻关任务。
在打通堵点方面,针对民营企业面临的权益保障、创新支撑不足问题,《若干措施》提出,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加快建设一批具有较强行业带动力的重大中试平台,支持国有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面向民营企业提供市场化中试服务。
“企业离市场最近,产业缺什么技术、技术能不能变成产品,企业最敏锐、最有话语权,这恰恰与中试服务链条的定位非常吻合。我们强化投资支持,鼓励民营企业围绕重点领域和重点产业链,在先进制造业集群等进行一体化布局,建设一批具有较强行业带动力的重大中试平台。”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发展司副司长李春芳说。
在强化保障方面,针对民间投资项目投融资支持不足问题,《若干措施》提出,用好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支持一批符合条件的重要行业、重点领域民间投资项目;持续落实好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并购重组“绿色通道”政策。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在投贷联动合作机制基础上,打造国家投融资综合服务平台,加强与全国融资信用服务等平台互联互通,进一步推动投融资高效对接,更加精准向民营企业投放信贷资源。”关鹏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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