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日报记者 吴叶凡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适应人工智能技术发展助力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积极增强人工智能创造就业机会、赋能传统岗位、提升就业质量、激发创业活力的正面效应,有效减缓人工智能应用就业替代影响,努力实现技术进步、产业升级与就业促进、民生改善相协调的包容性发展。
在强化人工智能的就业创造效应方面,《意见》指出要拓展新兴领域人工智能就业新空间,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鼓励东部地区布局人工智能核心产业,引导中西部地区因地制宜承接数据标注、智能终端制造等上下游产业,加快形成人工智能领域就业新增长点。加快培育智能原生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金融助企稳岗扩岗专项贷款支持范围,创造更多就业新岗位新机会。
为创造人工智能领域就业创业新模式,《意见》明确要发挥好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国家人工智能产业投资基金等政府投资基金作用,按照市场化方式支持人工智能领域企业创新发展。建设高水平人工智能开源社区,部署实施一批优质开源项目,形成创业带动就业效应。推行“科技成果+创业”“产业发展+创业”“职业技能+创业”“民生需求+创业”模式,围绕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创新、技术成果转化等创业项目,落实创业支持政策,提供创业孵化服务。
同时,《意见》提出加快开发人工智能领域新职业。围绕人工智能场景培育和大规模应用,加快开发新职业、发布新职业标准,扩大数字化管理师、人工智能工程技术人员、人工智能训练师等新职业新工种需求。鼓励地方结合人工智能产业发展需要,增设相关职称评审专业,及时开展人工智能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意见》还指出,要减缓人工智能应用就业替代影响。发挥人工智能在改善就业环境、提升职业安全水平、提高工作质效等方面的作用,优先在劳动力紧缺、环境高危等岗位推广应用。稳慎把握人工智能在劳动密集型行业应用的范围、力度、节奏,尽可能减少对从业人员的冲击。鼓励企业探索建立失业缓冲期制度,在大规模推广应用人工智能过程中提前告知受影响劳动者、提供转型转岗就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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