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日报记者 沈唯
11月3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显示,2021年1月至今年9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3.4万件,有力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报告列举了多个有关案例。针对邓某等人骗取杂交水稻种子亲本材料并私自培育稻种销售牟利,张某等人非法获取某公司芯片技术用于生产经营,陈某等人开发利用“爬虫”程序非法采集某公司计算机系统中的客户信息数据327万余条等行为,安徽、上海、广东检察机关分别依法提起公诉。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表示,检察机关坚持以高质效知识产权检察履职维护高水平安全、服务高质量发展,联合农业农村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等制定指导意见,依法打击种业农资领域假冒伪劣、套牌侵权等违法犯罪,办理相关案件135件,维护国家种源安全、粮食安全。
围绕服务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检察机关聚焦优化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等领域加强司法保护,起诉侵犯商业秘密、假冒专利等犯罪873人;办理涉及专利、技术秘密、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1062件。依法惩治利用虚假专利、空壳公司等骗取政府创新补贴违法犯罪,起诉142人,追回资金3.1亿元,促进科技创新激励政策有效落实。完善服务北京(京津冀)、上海(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检察举措,22个省级检察院单独或会同相关部门出台服务创新发展政策文件,助力创新型国家建设。
数据是数字经济的关键要素。报告显示,检察机关依法加强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起诉侵犯人工智能、电子商务等领域数据安全犯罪2.4万人。协同开展数据知识产权试点工作,12个省级检察院联合有关部门构建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管理制度,助力数据价值充分释放,促进数据要素安全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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