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颁布全国首部地方产业科创促进条例

2024-01-25 21:36:57 来源: 科技日报 作者: 夏凡 孙嘉隆 许婷

科技日报记者 夏凡通讯员 孙嘉隆许婷

124日,记者从江苏省扬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扬州市产业科创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江苏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批准,将于31日正式实施。这是全国首部以产业科创为主题的地方性法规。

扬州市科技局局长王友芳介绍,《条例》共739条,从“为谁创新”“谁来创新”“创新什么”“如何创新”四个根本问题谋篇,围绕活动、主体、人才、载体、保障、监管等方面,搭建了扬州深化产业科创名城建设的制度框架。

结合地方产业基础,《条例》明确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汽车及零部件、生命健康等六大产业科创方向,强化载体平台打造、人才引育评用、企业梯队建设等典型举措对产业科创的促进作用,以立法护航扬州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双向奔赴”。

“《条例》聚焦产业科创这个主题,建立健全工作协调、统计监测和考核评价机制、联席会议制度,确立财政科技投入‘两个确保’机制,在财税、金融、用地、人才等方面予以政策要素保障,制定了尽职免责条款等。”扬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彭苏宁说。

值得一提的是,《条例》重点聚焦扬州在创新发展全链条中推进产业科创的关键环节,而且针对扬州产业链创新链融合的制度性瓶颈障碍,在扬州产业科创现有基础上,明确提出对有潜能、有空间的领域进行重点布局、重点投入、重点保障。

在立法特色上,《条例》着力推进科技立法的“本地化”。扬州“绿扬金凤”计划、科创助航特派团、科技产业综合体、团室共建等在创新发展实践中涌现的“扬州经验”在《条例》中被总结、提炼、固化、转化为法规性措施;扬州中央创新区、产业创新走廊、航空科技扬州实验室等扬州产业科创的品牌性、标志性工程也被纳入《条例》。

记者注意到,《条例》规定将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益用于奖励研发团队的比例提高至80%,职务科技成果在国有资产中单列管理;国企研发费用在经营考核中视为利润加回在科研项目中赋予科技人才更大自主权、减轻科研人员事务性负担等举措探索域外创新中心和域内创新飞地等。

(受访者供图)

责任编辑: 陈可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