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科学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2024-03-25 10:53:22 来源: 科技日报 作者: 陈汝健

科技日报记者 陈汝健

为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和应急响应机制,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近日,河北新修订了《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

那么,为何要修订《应急预案》?本次修订了哪些内容?

记者注意到,2024年1月,生态环境部印发了新的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指导意见,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的启动标准、应对工作和联防联控等内容提出了新要求。而河北现行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仍为2019年12月印发,为落实新要求,河北科学修订了新版《应急预案》。

新版《应急预案》修订了预警启动标准,调整了区域联防联控形式,细化了应急响应措施的有关要求,调整了运输管控要求,优化了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

在预警启动标准方面,新版《应急预案》按照重污染天气发展趋势和严重性,将城市预警分为三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以黄色预警为例,由预测AQI(即空气质量指数)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修改为预测日AQI>200或日AQI>150持续48小时及以上。

为更加精准地应对重污染天气过程,新版《应急预案》将区域预警修改为预测3个及以上连片城市(雄安新区)达到橙色预警条件时,由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大气办)主任审批后,向相关地区发布预警提醒函;预测3个及以上连片城市(雄安新区)达到红色预警条件时,由分管生态环境工作的副省长审批后,省大气办向相关地区发布区域应急联动通知。

新修订的《应急预案》将涉气企业分为重点行业企业、小微涉气企业、一般工业企业三类。重点工业企业包括50个重点行业,应按照相关要求开展绩效评级,制定差异化管控措施。小微涉气企业,在应急响应期间不予停限产,但需执行重型载货车辆及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相应管控要求。

责任编辑: 孙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