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举办第八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的要求,保障大赛组织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制定了《第八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行业总决赛比赛规则》。请各参赛企业、大赛工作人员、专家评委等在参赛过程中遵照执行。
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2019年9月30日
第八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行业总决赛比赛规则
一、行业总决赛流程
第八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行业总决赛分半决赛和决赛两个环节,均采用“现场答辩、当场亮分”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开放,全程录像、留档。决赛环节邀请公证人员现场公证。
(一)半决赛
1. 半决赛分组比赛,参赛企业按分组抽签顺序依次出场答辩。未按抽签顺序出场的企业视为自动弃权,不再进行补赛。
2. 半决赛采用8+7模式的现场答辩形式,即:参赛选手陈述8分钟,回答评委提问7分钟。
3. 评委独立打分、当场亮分,并现场公布参赛企业半决赛得分。
4. 根据参赛企业半决赛得分排名,评选出晋级决赛企业,并按一定比例评选出本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优秀企业”(以下简称“优秀企业”)。
(二)决赛
1. 决赛通过抽签随机确定比赛顺序,参赛企业按抽签顺序依次出场答辩。未按抽签顺序出场的企业视为自动弃权,不再进行补赛。
2. 决赛采用8+7模式的现场答辩形式,即:参赛选手陈述8分钟,回答评委提问7分钟。
3. 评委独立打分,当场亮分,并现场公布参赛企业决赛得分。
4. 决赛根据参赛企业决赛得分评选出成长企业组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初创企业组一、二、三等奖各1名。
二、半决赛分组抽签规则
1.半决赛根据参赛企业数量和比赛时间因素设置若干比赛组,参赛企业分组进行半决赛比赛。
2.半决赛分组抽签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工作人员通过专用软件程序在现场公开进行。参赛企业、评委等无权干预分组抽签过程,分组抽签结果一经产生原则上不更改。
三、行业总决赛评审打分规则
1. 评委参照以下评分标准评审打分。
评分项 |
评分范围 |
|
成长组 |
初创组 |
|
技术和产品 |
0~25 |
0~25 |
商业模式及实施方案 |
0~15 |
0~20 |
行业及市场 |
0~30 |
0~25 |
团队 |
0~20 |
0~25 |
财务分析 |
0~10 |
0~5 |
2. 参赛企业比赛得分按各评委现场打分综合计算,具体计算方法为: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评委打分平均值。比赛得分一般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3. 半决赛中参赛企业比赛得分出现小数点后所有位数都精确一致时,如关系到晋级决赛资格的参赛企业,可同时晋级决赛;如关系到优秀企业名额的参赛企业,可同时确定为优秀企业。
4. 决赛中参赛企业比赛得分出现小数点后所有位数都精确一致时,如关系到决赛奖项的,提请评委现场讨论,由评委确定并宣布最终结果。
四、比赛结果确认规则
1.参赛企业应当遵守行业总决赛比赛规则,尊重评委打分结果。
2.企业参赛选手应当现场领取成绩单并签字确认。成绩一经确认,视为参赛企业对比赛结果认可。
3.为保证行业总决赛正常秩序,行业总决赛现场原则上不受理针对评委打分结果的申诉。对于相关问题,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将在赛后按投诉举报程序进行调查处理。
五、行业总决赛回避规则
(一)评委或评委所在机构与被评审企业存在实际股权投资或工作任职的,评委应当主动提出回避。评委认为与被评审企业其他利益关系的,评委可以提出回避。
(二)回避的具体处理方式:
1.在半决赛环节,如遇回避情况,大赛组委会办公室以安排其他专家替代评审的方式处理。
2.在决赛环节,如遇回避情况,相关评委以主动对所需回避参赛企业不提问、不打分的方式处理。
(三)为保证行业总决赛正常秩序,在参赛企业比赛成绩确认之后,原则上不受理针对该参赛企业的回避要求。对于相关问题,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将在赛后按投诉举报程序进行调查处理。
六、工作纪律
参与行业总决赛的参赛企业、评委和工作的人员均应当遵守相关工作纪律,并签订承诺书。
七、投诉举报
1. 行业总决赛接受社会监督,参与各方对行业总决赛期间发生的有碍比赛公平、公正、公开的现象可据实进行实名投诉举报。
2. 对于行业总决赛期间收到的投诉举报,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将按投诉举报程序调查处理,6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3.被投诉企业一经查实确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比赛成绩,但对其他企业比赛成绩不做更改。
本规则由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