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磊 科技日报记者 王春
4月19日,装载275个标箱“沿海捎带”出口货物的法国达飞公司马耳他籍“CMA CGM CAIMEP”货轮从江苏连云港运抵上海洋山港,这标志着外资班轮“沿海捎带”业务顺利拓展至连云港口岸。
2024年12月31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延续境外国际集装箱班轮公司非五星旗国际航行船舶沿海捎带业务试点政策的公告》,提出“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外国际集装箱班轮公司的非五星旗国际航行船舶申请开展大连港、天津港、青岛港、连云港港与上海港洋山港区之间,以上海港洋山港区为国际中转港的外贸集装箱沿海捎带业务试点,试点期限至2027年12月31日”。连云港作为公告中新增的开放港口,在短时间内实现了“沿海捎带”业务的顺利开展,不仅体现出上海洋山港对周边港口的辐射带动作用的进一步增强,也反映了“沿海捎带”模式的强大吸引力:在为企业提供更加多样化航线选择的同时,有效降低综合物流成本。
为保障“沿海捎带”模式顺利扩容,洋山海关主动对接船公司和连云港、上海两地码头经营人,积极开展政策宣贯和情况调研,指导企业做好航线优化、“一站式”资质申请、船舶备案等工作;密切“洋山—连云港”关区间联系配合,专人专岗全程跟进,及时受理业务咨询和转关申报验放需求;提供预约通关、“绿色通道”等服务,及时受理咨询,处置突发状况,有效压缩业务办理时间。据悉,今年一季度,洋山海关累计受理“沿海捎带”业务2664票,2.7万标箱,同比分别增长54.1%、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