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日报记者 李禾
4月23日,在生态环境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裴晓菲说,今年一季度,全国环境空气质量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持续改善。
在环境空气质量方面,全国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84.8%,同比上升1.2个百分点;平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1.8%,同比下降0.6个百分点。其中,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分别为41.3微克/立方米、65微克/立方米,同比分别下降4.8%、3%。臭氧平均浓度为129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5.7%;二氧化硫平均浓度为8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二氧化氮平均浓度为2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7%;一氧化碳平均浓度为0.8毫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1%。
从重点区域来看,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36”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51.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9.9%;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4%,同比上升5.5个百分点;平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1.6%,同比下降4.2个百分点。
长三角地区31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48.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4%;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1.6%,同比上升3个百分点;平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0.3%,同比下降1.3个百分点。
汾渭平原13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50.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6.7%;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5.7%,同比上升8个百分点;平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4.2%,同比上升1.2个百分点。
地表水环境质量方面,3641个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中,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为91%,同比上升1.1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为0.7%,同比持平。
其中,长江、黄河等七大流域及西北诸河、西南诸河和浙闽片河流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为92.1%,同比上升0.6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为0.6%,同比上升0.1个百分点。监测的196个重点湖(库)中,水质优良(Ⅰ-Ⅲ类)湖(库)个数占比82.1%,同比持平;劣Ⅴ类水质湖(库)个数占比3.6%,同比下降0.9个百分点。
(生态环境部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