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丨济南探索成果“免费试用权”

2025-05-30 07:45:40 来源: 科技日报 点击数:

科技日报记者 王延斌

企业可以享受到科技成果的“免费试用权”,还可以“无理由退货”,这是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以下简称“齐鲁工大”)最新推出的成果转化政策的核心内容之一。

近日,在2025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山东(济南)分会场活动上,齐鲁工大与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签订区域定向专利许可试点协议,双方探索实施“先用后付”合作新模式。这意味着一批中小微企业可以“零门槛”使用高校院所的高价值专利成果。

让产业、成果、人才快速“相识相试”

今年3月,济南市政府办公厅印发《济南市深化市校融合发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措施(2025版)》,通过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校聘企用”等机制改革,激发科研人员活力;之后,在山东省级层面上,山东省科技厅等6部门印发《深化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改革综合试点实施方案》,遴选省内22家高校院所开展成果转化综合试点,探索推行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出资科技成果转化、“先使用后付费”“权益让渡”等新模式,齐鲁工大是22家试点单位之一。

前不久,齐鲁工大化药学部副教授孙彬与企业签订人才引进协议,企业将由此获得其“一种异种金属连接件及其加工方法”等5个“先用后付”专利1年免费试用期。

孙彬介绍,“先用后付”模式由政府牵线,高校成果与区域重点产业精准对接,产业、成果、人才快速“相识相试”,促进了专利技术转化应用,使专利发明人更加省心、放心;同时,也解决了许可企业“只见专利证书、难见其发明人”导致成果无法切实转化的顾虑。

根据齐鲁工大与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签订的协议,齐鲁工大将围绕济南市区域重点产业,梳理形成适宜落地转化的“专利菜单”。市场监管部门结合产业、企业实际,向相关企业精准推送该校专利技术成果。校企充分沟通磋商,确定拟转化实施专利项目,由双方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并备案登记,企业可免费试用1年。试用期后,若企业继续使用相关专利,可与校企协商并另外签署转化合同,有偿使用。

“无理由退货”倒逼发明人查漏补缺

齐鲁工大科技合作与成果转化处处长刘贞先表示,“先用后付”模式大幅降低了企业创新风险,提升高价值专利转化效能,实现高价值专利成果从“束之高阁”到“落地生根”。

“自身研发实力不足,但又不敢轻易尝试高校专利转化,因为担心专利成果与企业市场需求‘水土不服’。”荷净(山东)净化科技有限公司与齐鲁工大签订了5项专利的“先用后付”协议,公司负责人说:“目前成果经过二次开发,产品实现批量生产后,预计生产成本能降低40%—50%,一年能节省2000多万元。”

记者了解到,对于试用期内“退货”的成果,校政企将建立区域定向许可专利实施情况跟踪回访机制,深入挖掘已许可专利与定向企业的适配度及企业的深度需求,督促定向许可试用后“不再付费续用”的企业梳理和反馈相关原因,倒逼校(院)发明人查漏补缺再创新,靠前参与企业创新研发及挖掘培育新专利成果,促进校企双方“协同预制”专利成果高适配度应用到具体产业,形成优质技术成果转化生态。

责任编辑:陈可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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