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日报记者 张蕴 通讯员 崔晓东
近日,在大连海关所属大窑湾海关监管下,59.5吨废旧电池类“洋垃圾”在大窑湾港装船退运出境。
此前,大窑湾海关关员对连续2批申报品名为“锂离子电池”进境货物进行查验时,发现货物电池外表有明显的拆解、打磨痕迹,部分存在锈蚀、漏液等情况,合计重59.5吨。经专业机构鉴定,上述电池存在芯极耳过短、电压低于委托方提供的电池放电截止电压等情形,属于国家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
海关提醒,我国禁止以任何方式进口洋垃圾,禁止境外洋垃圾在我国倾倒、堆放、处置。进口企业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于违法将境外洋垃圾输入境内的,由海关依法责令退运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