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日报记者 付丽丽
16日,记者从市场监管总局获悉,该局起草了《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11月16日。
《规定》聚焦当前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重点问题,以压实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等各方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为核心,以强化全过程风险防控为目标,针对网络餐饮服务中平台责任不清、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管理不严、食品安全信息不透明等薄弱环节作出系统性规定。
《规定》拟通过明确平台与第三方机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及委托配送单位在食品安全上的责权边界,细化平台在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经营资质审核、日常监测抽查以及信息公示等方面的要求,有效防止“幽灵外卖”现象。
同时,拟通过《规定》规范“无堂食”外卖经营行为,如对“无堂食”商家加注专属标识,并对其展示位置和页面进行规定,提升平台与监管部门协同治理效能,推进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为进一步提升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提供制度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