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日报记者 吴叶凡
10月2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网络安全法的决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负责人介绍,网络安全法作为网络安全领域的基础性法律,构建了维护网络运行安全、网络产品和服务安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等各方面制度。网络安全法实施以来,对于加强网络安全工作、健全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提升网络安全保障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力遏制了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网络空间日益清朗。
但同时,利用网络从事网络入侵、网络攻击、传播违法信息等网络违法行为仍屡有发生,维护网络安全的任务仍十分艰巨。该负责人表示,这次网络安全法修改,重点完善了危害网络运行安全、网络产品和服务安全、网络信息安全行为的法律责任,加大处罚力度,扩大法律的域外适用情形,并与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网络领域相关法律做好衔接,增强法律规范的针对性、有效性、协同性。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网络安全法修改积极回应人工智能治理和发展需要,增加一条规定:国家支持人工智能基础理论研究和算法等关键技术研发,推进训练数据资源、算力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人工智能伦理规范,加强风险监测评估和安全监管,促进人工智能应用和健康发展;支持创新网络安全管理方式,运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提升网络安全保护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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