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出台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管理办法

2025-11-05 21:08:21 来源: 科技日报 点击数:

科技日报记者 赵汉斌

地方如何规范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管理,提高项目管理和实施成效,进一步提升区域创新能力?记者5日从云南省科学技术厅了解到,该厅近日与云南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云南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旨在规范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管理,提升区域创新能力。《办法》将于2025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标志着云南省科技资金管理进一步精细化、规范化。

《办法》明确,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将重点支持重大科技任务、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科技创新基地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基础研究五大方向。其中,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将优先支持国家和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业科技园区等区域内创新主体,开展平台建设与核心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则聚焦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产业化应用,推动重点产业升级。

在基础研究领域,云南省提出结合区域布局,支持自由探索类与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为前沿科学问题攻关提供资金保障。云南省科技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资金分配将突出“问题导向”与“需求导向”,兼顾重大战略任务与区域特色产业发展。

为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高效”,《办法》构建了从申报到验收的全流程管理体系。申报阶段采用网络平台统一受理,要求申报单位具备健全的科研团队与财务管理制度,且上一年度研发经费支出、资产负债率等指标需符合硬性要求。评审环节实行“技术评审+预算评审”双轨制,综合评分按9:1比例加权,对超过半数专家不推荐或评分低于75分的项目不予立项。

项目实施期间,云南省将创新引入“分级评估”机制:200万元及以上项目由省科技厅开展1次过程评估,200万元以下项目由属地科技部门负责监管。验收环节设置通过验收、不通过验收、结题三类结论,对完成度超90%且经费合规的项目予以通过,对核心指标未达60%或存在经费违规的项目直接判定为不通过。

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云南省要求项目承担单位签订科研诚信承诺书,对申报材料真实性与资金使用合规性负主体责任。资金使用需严格遵循预算管理规定,涉及政府采购的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项目成果需标注“云南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资助”及编号,强化成果归属与管理。

此外,通过建立“阳光化”公示制度,上述立项与验收结果需通过云南省科技厅官网及“阳光云财一网通”平台公示,涉企项目公示期不少于7天。《办法》还规定,对科研失信主体实行“一票否决”,确保资金分配公平透明。

据介绍,通过明确支持重点、强化过程监管、压实主体责任,云南省将进一步有效破解当地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难题,为面向南亚东南亚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责任编辑:陈可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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