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日报记者 吴叶凡
22日,国有资产法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首次审议。草案共7章62条,就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促进和支持国有经济和国有资产高质量发展、有效发挥国有资产在实现中国式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等内容进行规定。
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许宏才介绍,制定国有资产法是健全国有资产法律制度体系的客观要求。现行国有资产法律制度中,宪法和民法典对国有资产的范围、所有权及所有权代表等作出了总括性规定;企业国有资产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等单行法律法规规定了相关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具体规范。这种立法状况,无法满足国有资产整体性、系统性管理的需要。
“制定一部综合性的国有资产法,明确适用于各类资产的共同性、基础性规则,指导和约束各类国有资产专项法律法规,有利于健全国有资产法律制度体系,全面增强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许宏才说。
此外,国有资产领域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包括管理和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范围界定不够明晰、归类不够规范等。许宏才表示,制定国有资产法,明确界定国有资产范围和分类,统一规范基础管理,健全责任链条、强化责任落实,有利于推动解决国有资产领域长期存在的主体不明确、责任难落实等问题,构建统一规范、统筹衔接、公开透明的现代国有资产治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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