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日报记者 刘侠 实习生 唐瑞
近日,乐山高新区管委会正式印发《乐山高新区建设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拓展区若干支持政策》(以下简称《支持政策》)。该政策围绕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深度融合、促进孵化载体高质量发展,从租金补贴、运营奖励、企业培育、金融支持等四个方面提出具体7条扶持措施,着力提升存量孵化载体效能、加速培育优质科技企业。
《支持政策》提出,入驻企业需符合乐山高新区产业发展定位,注册及实际经营地址均在区内,成立时间不超过24个月(不含从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核心区搬迁企业),且工商、税务、统计关系均在辖区内,同时需为从事新技术新产品研发、生产和服务的小型或微型企业,并经申请同意纳入拓展区。专业园区则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完善运营管理体系,自持孵化场地面积不低于5000平方米,拥有职业化运营团队及专业孵化服务人员和创业导师(每10家在孵企业至少配备1名创业导师),并经申请同意纳入拓展区。
据悉,《支持政策》涵盖多方面利好。对入驻企业按相关标准给予租金补贴,单个企业补贴面积不超过1000平方米,补贴标准不超过每月8元/平方米。其中,新认定的高新技术、规模以上工业、专精特新企业可享受2年补贴,新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瞪羚企业补贴期限延长至3年,支持资金实行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原则,切实降低初创期制造业企业运营成本。
为强化园区专业运营,加快载体能级提升,《支持政策》明确将根据园区新引进孵化企业数量、科技型及创新型中小企业占比、上年度新认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数量、新增工业升规入统企业数量及园区营业收入等指标,对孵化载体业主分别给予每年50万元、80万元、100万元三个档次的运营补助,激发园区运营活力。
据了解,该政策还提出为入驻拓展区的创业企业(创业团队)提供多元的资金支持,均纳入乐山高新区创业孵化种子资金支持范围。同时,加大科技金融支持力度,对区内获得金融机构贷款的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给予实际支付利息的50%贴息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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